房产证上的用途性质是不能更改的。房产证相关规定:(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因此房产证上的用途性质是不能更改的。
全部3个回答>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怎样改变,有哪些手续?
134****0246 | 2018-09-28 10: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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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968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查看全文↓ 2018-09-28 10:54:02
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像有的建筑物,其本来的设计目的是商场……但是由于设计得不合理,导致商家再次生活不下去而倒闭…按照市场调节,会有新的经济体进驻,那么建筑的功能不就改变了?我觉得吧,这样不算违法建筑。。。 -
133****8804
房屋如果需要更改使用性质,首先要看准备变更的房屋是否符合当地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各项技术规范。
查看全文↓ 2018-09-28 10:53:17
如果房产符合上述法规,可向区一级的城乡规划局提交《房屋使用性质更改申请》,并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单位捍拒供申请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的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红线和施工图;
(5)涉及城市环境污染的须有可行性分析报告;
(6)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图纸等;
(7)涉及四邻利益的须有四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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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售登记前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二、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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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大多是因政府规划需要对该土地的土地用途进行更改。政府部门会收回该土地,对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再经过正常流程出让土地,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并依照新证时间计算。2、《土地法》中写明,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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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所以,现阶段要想在住宅内经商,惟一的可能就是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批后,将房屋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更为商业用途。手续:第一:你向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房屋性质的理由。 第二:填写一式三份 改变使用性质呈报表 第三:送到房管局,等审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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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是哪种性质发生变更、只有具体的哪一种才知道哪种方式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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