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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房超出面积每年要交房产税吗?

133****2466 | 2018-10-08 01:58:29

已有3个回答

  • 154****9413

    每年都需要缴纳
    根据购买的首套房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分别缴纳的税费如下:
      一手房:
      主要是契税,根据面积大小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交易费3/平方,买方;
      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二手房
      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买卖方分别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查看全文↓ 2018-10-08 01:59:05
  • 144****6574

    房地产税的征收,会给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以及人均住宅面积超过免征面积的部分家庭带来较大的税收负担,将导致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部分家庭出售其住宅。报告测算,如果人均免征面积为40、45、50平米,对超出免征面积部分按照2017年前三季度的房屋实际价值的1%进行征税,则北京市有房家庭人均年度征税额分别为8495.4元、3460.1元、1950.4元。按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户均人数为2.8人计算,北京市有房家庭每年户均征税额分别为23787.12元、9688元、5461元。

    查看全文↓ 2018-10-08 01:58:57
  • 132****0984

    答:动迁房属于保障房,并不是商品房,不属于目前房产税征收的范围。
    答:根据有关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的动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租。如果3年后房子继续自住,不进行交易,肯定不受房产税的影响,如果进行交易,转让人也不受房产税影响。不过,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房产税政策,就另当别论了。
    答:这个问题在上海很普遍,涉及的面也比较广。特别是一些老公房本身是福利房,但是后来在房改中变成了有产权的房子。目前政策中没有将老公房的问题排除在外。因此,老公房在计算的时候是需要纳入面积范围的。

    查看全文↓ 2018-10-08 01: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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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1986年开征)与面积无关!1986年出台的房产税只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用房(包括住房出租)征收,对自住房屋、空置房屋均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住房租赁收入X4%=租赁收入X12%=经营性用房房产原值X(1-10至30%)X1.2%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1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3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4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5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即住房免征房产税)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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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如下:不用,居民自用住房,如果是一年内置换,不交(但是要交押金,到时可以退回来)。如果一年没有置换,那时就要交了,而且押金是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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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商住房的产权人应该在每年4月份前向房屋所在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或税务机关评估值1.2%。2、房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对商业和写字楼以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为税基,1.2%的税率,对住宅类免征。商住两用本质上是商业,所以有征税依据。商住两用房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营业税:租金收入X5%城建税:营业税额X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X3%堤围费:租金X0.18%房产税:租金X12% 印花税:每份合同需按租赁金额的0.05%贴花个人所得税:(租金-税费-维修费800-法定扣除额800)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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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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