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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许可证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141****4261 | 2018-10-10 15:19:02

已有3个回答

  • 148****5007

    1.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七条);
    2.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期限(第八条);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第九条);
    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报告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范围的规定。
    一、本条所说的“建筑工程”,是指依照本法第二条的规定纳入本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对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许多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不少国家在其建筑立法中对此作了规定。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在我国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建筑活动依法进行。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20:14
  • 144****3978

    房屋建筑许可证发放标准: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19:56
  • 131****0416

    以成都市为例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材料符合要求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证前检查: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
    第三步: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中标通知书和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原件);
    3、市级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国土手续(查原件收复印件) ;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包括盖骑缝章的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6、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注:需押项目经理证,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7、监理合同(收复印件)、监理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注:需押监理证,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10、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验通知书;
    11、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到位资金证明(原件);(注:一年以内竣工的,按中标价的50%,一年以上竣工的,按中标价的30%)
    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建设、施工单位各一式四份)及保证金到帐通知书(原件)(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根据《成建发[2004]776号》文件要求在成都市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办理的担保书或银行办理的保函;
    13、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年度建安工程量用款的25%,年度指365天);
    1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章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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