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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动迁流程有没有谁了解的?

132****5208 | 2018-10-10 23:45:41

已有3个回答

  • 156****8318

    动迁房屋的流程: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
    2、签了买卖合同**三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核心过户,过户当日付六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较后的1成。
    3、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0-10 23:46:35
  • 138****2932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查看全文↓ 2018-10-10 23:46:25
  • 153****4596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
    1、调查核实;
    2、逐户走访;
    3、编制拆迁计划;
    4、申请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6、签订协议;
    7、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查看全文↓ 2018-10-10 23:46:13

相关问题

  • 仅供参考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3.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二)对建设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房屋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起草并送达相关单位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手续通知书。(四)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五)征收补偿费足额到位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编制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概算;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概算进行审核;3.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补偿费用汇入专户存储。(六)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房屋登记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等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登记;2.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七)上报征收补偿方案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报送征收补偿方案。(八)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九)公布征收补偿方案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2.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3.征求意见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十)公布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房屋征收部门以政府名义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十一)依法召开听证会1.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2.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十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要求,依据《许昌市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实施办法》(许办〔2007〕35号)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区政府提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意见;2.涉及房屋征收户数在100户以下的(含100户),由市、县(区)长审批;户数在100户以上的,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十三)发布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在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房屋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十四)做好宣传解释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四、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十五)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7个工作日)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并发布选择评估机构公告;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确定估价机构;3.协商不成的,由多数被征收人决定估价机构,也可以采取投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估价机构。(十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10个工作日)1.估价机构选派3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进行实地查勘;2.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十七)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1.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估价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3.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核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4.当事人从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库中选取3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估价报告进行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十八)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征收房屋补偿费等;2.协商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具体补偿与安置事项;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十九)先补偿后搬迁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2.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二十)对建筑物实施拆除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2.施工单位采取围挡作业等安全措施,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建筑物拆除任务。五、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程序(一)作出补偿决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1.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三)申请强制执行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起诉讼,又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⑴房屋征收部门代政府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⑵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政府审批;⑶市、县(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六、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一)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市、县(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2.房屋征收部门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20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向审计机关提交房屋征收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文件、资料;2.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网上有很全面的流程 看了会很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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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没有裂缝**好,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 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 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报侥幸心理。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目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有时,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栓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3检查墙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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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差很远的!而且还要看主体单位,私人企业和政府是性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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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10、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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