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房屋可以申请强制过户吗?

132****6038 | 2018-10-18 23:28:15

已有3个回答

  • 151****5628

    1、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 难看出,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乙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即要求强制过户)是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诉求。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那么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什么情况下买方要求强制过户会被驳回?
    具体而言阻却强制过户的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种:
    (1)一房二卖中,其中一方的强制过户势必会被驳回。
    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的情况下,数个购买者都主张要求强制过户,而房屋只有一套,不管过户给谁都会造成其他购买人无法通过强制过户取得房屋的情况,那么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优先将房屋过户给哪一方取决于下面一个或者几个因素:
    A、先占房屋;
    B、先网签;
    C、先签约;
    D、付款**多。
    这几个因素不难看出一房二卖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房屋归属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先交房时**重要的享有优先过户权的因素,除此之外先办妥交易备案登记的一方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物权的公示公信力,除此之外谁的合同履行**多可以强制过户的几率就会更大些,当然这里面也有人民法院的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2)购房人除非贷款否则无力支付剩余房款。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下家一定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一旦出现上家违约拒绝配合办理贷款或者过户的情况下,购房人很难获得贷款审批,即便获得贷款审批通过强制过户的方式也贷款抵押合同也很难履行,因为人民法院一般判决强制过户的前提是购房人支付完毕全款,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剩余房款需要过户后才会支付,这与人民法院的强制过户判决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如果无力支付剩余房款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上附着抵押登记,购房人无力涤除的。
    房屋买卖过户的前提是上家必须解除附着在房屋上的抵押登记,附带抵押登记的房屋是不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如果购房人有能力代替出售人归还欠款涤除抵押,那么可以消除过户障碍,否则人民法院无法判决强制过户。
    (4)房屋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办法过户也没有办法进行网签登记,所以购买被查封的房屋一定要非常小心,应该确保过户前查封被依法解除,如果系争房屋因为未了案件而被人民法院查封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决购房人强制过户的。
    (5)房屋上有违章搭建被记载到交易中心的。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二)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由此可见一旦房屋上附有违法建筑并且被市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章搭建且拒不拆除的,相关部门有权将其通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将上述情况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记载之日起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当然也就无法进行强制过户。
    (6)特殊地段房屋未经政审。
    特殊地段的房屋除了要满足正常房屋买卖的流程外还需要额外的政审,政审的过程需要双方自愿配合且需要填写诸多表格,如果一方拒绝配合办理政审的话,要向强制过户则必须强制政审,这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未经政审的房屋买卖一般无法强制过户。

    查看全文↓ 2018-10-18 23:28:50
  • 135****5471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

    被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

    申请执行依据:(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X款人民币XXX元及诉讼费XXX元、保全费、鉴定费XXX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作出(200X)XXX初字第x号X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汽车过户。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汽车过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曰

    查看全文↓ 2018-10-18 23:28:43
  • 146****8595

    能够的!!要有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能够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裁定强制过户!!

    查看全文↓ 2018-10-18 23:28:36

相关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xxx,男,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汉族,住xxxxxxx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被执行人:xxx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执行请求: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办理位于成都市新都区xx街道xxx路x号x栋x单元xx层x号房屋过户给申请人;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xxxxx元; 执行依据: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都区人民法院做出(xxxx)新都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并已于xxxx年x月x日发生法律效力。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通常不可以的,凭法院判决书无法办理过户。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全部4个回答>
  • 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合同的效力,并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除外(比如房屋已经过户到其他善意第三人名下等)。相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全部3个回答>
  • 您好,不可以~

    全部3个回答>
  •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被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申请执行依据:(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请求执行事项: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X款人民币XXX元及诉讼费XXX元、保全费、鉴定费XXX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作出(200X)XXX初字第x号X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汽车过户。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汽车过户。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曰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