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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36****9678 | 2018-10-20 09:31:30

已有5个回答

  • 142****5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五)、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六)、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查看全文↓ 2018-10-20 09:32:27
  • 142****1197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查看全文↓ 2018-10-20 09:32:17
  • 152****2219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8-10-20 09:32:09
  • 132****7273

    一、申请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
    营业执照,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施工许可证,原件;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预测绘报告;
    业主临时公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二、流程:
    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三、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查看全文↓ 2018-10-20 09:31:59
  • 146****7024

    这个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关注的问题。第一个条件是开发商一定要按时填写由市房产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申报表》,这个表格为一式二份。第二个条件是,房地产开发商需要要拿出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记住,正本和副本都要复印。第三个条件是,房地产行业的企业法人还要拿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样的,也要复印正本和副本。第四个条件,房地产开发商要取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正本以及复印件。第五个条件,相关的办理部门要立项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第六个条件,开发商要获得建设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的复印件。第七个条件,开发商要取出批复的通知书一份还有总平面布置图二份。第八个条件,开发商要拿出市建设规划局批准的《选址意见书》还有《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第九个条件,开发商要拿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备案手册。第十个条件,开发商要拿出收取预售款银行账号的相关证明。第十一个条件,开发商要拿出相关的申请预售报告,这个报告必须要确定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还有写明目前工程进度。
    一般来说,工程的进度要求,开发商要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数值,还有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必须要达到工程建设总的25%以及以上。
    第十二个条件,开发商要取出商品房的预售说明书,书上必须要包括商品房的位置、栋号、面积、户数、地点、型号、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等等。
    证件办理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8-10-20 09:31:49

相关问题

  • 房产预售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3、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4、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房产预售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房屋预售许可证在哪查房屋预售许可证在哪查?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查询注意事项: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4、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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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之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一般在购房时,您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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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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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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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呢? 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申请项目计划文件(复印件); 5、项目设计批复(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11、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标准地名批准使用证(复印件); 13、银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预售的函(原件); 14、银行出具预售款监督方案(原件); 15、工程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 16、物业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7、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原件); 18、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 19、房号清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 上述19项为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所列明的申请材料,其中2-3项为对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资质审查;4-11项为对申请预售房屋的建设及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有第13项材料。 第14项银行出具预收款监督方案源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建设。”根据上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期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预售资金须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发商申请使用预售金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暂行办法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工程形象进度单的审核是为了确定工程的施工进度是否已经具备相应预售条件, 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市场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市场管理处处长复审。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