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方法: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在询网站进行查询。
全部5个回答>省级机关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呢?
148****1422 | 2018-10-21 21:50:53
已有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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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931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51:25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至于具体提取时间,建议你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先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单,然后带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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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599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51:18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
提取周期可以是按月、季、半年、一年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账号等事项。
3、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4、《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说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年 月 日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手机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 □否
申请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 □原账户 □联名卡账户 □新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类型 □卡 □存折
个人银行账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预留印鉴:
年 月 日
提示: 1、为与您及时核对约定提取款项是否成功入账,请提供手机号码;
2、为准确邮寄结息对账单,请慎重填写地址、邮编。
填写说明:
(1)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可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并在表中勾选。
(2)“申请提取周期”应在表中勾选。
(3)“是否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4)“个人银行账户”目前只能选择联名卡账户。
(5)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5、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机打《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 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 □否
申请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 □原账户 □联名卡账户 □新账户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 首次约定提取日
经办人签字: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6、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7、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8、如何终止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 住宅电话
提取周期 终止原因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 首次约定提取日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9、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10、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1、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2、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3、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还可以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吗?
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不能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
14、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15、约定提取终止后,还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吗?
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个人可以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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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7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51:04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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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原单位开个离职证明。从原单位会计那开一个提取公积金的证明,带着身份证就可以到建行提取了。但是你提取完了也就销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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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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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1、全款购买的房产,不能在购房以后提取公积金。2、即使要提取公积金,也只能是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而不是购房人的其他亲属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疑问,请暂时不要选择我做为**佳,应当继续补充问题或者给我留言。
全部11个回答> -
答
1. 需要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以及缴存手续2. 本人需要携带公积金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的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需要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银行转账账号。3. 迁入城市公积金管理*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银行转账账户内。4. 职工现在所在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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