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费是怎么算的?

141****7695 | 2018-10-22 11:11:54

已有4个回答

  • 134****2811

    分不同情况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在交易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
    如果住建委和地方税务局可以查询到卖方取得房屋的原值,则: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如果无法查询原值信息,则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交易总价×1%

    查看全文↓ 2018-10-22 11:12:53
  • 137****9392

    已经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印花税0.1%;契税3%(第1次购买1.5%);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家庭唯一一套住宅也可以免;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工本费80元。
    非普通住宅:契税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2年的,需要交纳销售价格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1%的土地增值税。已经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唯一住宅也可以免。

    查看全文↓ 2018-10-22 11:12:36
  • 143****2910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查看全文↓ 2018-10-22 11:12:25
  • 152****9015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查看全文↓ 2018-10-22 11:12:12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所得的税收标准来计算的,具体税率如下:1、出售房屋不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20%收取个人所得税;2、出售房屋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收取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的地区还有其他的个人所得税收取标准,请您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收取个人所得税。

    全部2个回答>
  • 一、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公式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公式二: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举例说明: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唯一: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购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卖家不满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无法查询房屋原值。购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全部3个回答>
  • 个人所得税: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二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以转让所得的20%征个税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普通住房的税费是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

    全部3个回答>
  • 个税是按照差额的20%征收。具体算法如下:(现网签价-原始购买价-现网签价10%-此次产生的营业税-原契税-银行还款利息)*20%=个税您可以把您房屋的具体价位和税费用这个公式套一下,就可以准确的算出您房子的个税。房屋查不到原值的,按照1%征收个税。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全部5个回答>
  • 我给您提供武汉的,其实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时免征 营业税:税率收取标准为5.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费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几点说明: (1)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 (2)武汉市中心区指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远城区指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 (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优惠已经有微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见下一页。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一)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契税 1997年10月1日以前 6% 全 市 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 4% 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 4% 别墅类或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普通住宅 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 4% 别墅类或单价>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70万元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5500元/平方米且总价<70万元住房 普通住宅 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4%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和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的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非普通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 七个中心城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700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00万元。 中心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4%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远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二)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2008年1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2008年11月1日起 20%、1% 全 市 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含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暂不负担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交易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 0.05% 全 市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 2008年11月1日起 5元/平方米 全 市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 维修资金 2008年11月1日以前 2% 全 市 住宅 1% 非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9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住宅 55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 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 73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