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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土地出让金是怎么缴纳的?

144****0713 | 2018-10-25 09:34:04

已有5个回答

  • 143****1009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
    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查看全文↓ 2018-10-25 09:42:55
  • 148****3214

    具体补交金额如下:
    1、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50%;
    2、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
    3、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差价款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并缴交市财政局设定的专用帐户。

    查看全文↓ 2018-10-25 09:42:43
  • 151****3488

    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8-10-25 09:42:34
  • 152****5403

    一般情况下从房屋所在住宅楼第一套房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政策还是建议您咨询当地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此外依据现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可以缴纳一定费用再续期。
    经济用房5年后转让金是出售者缴纳转让费的10%。

    查看全文↓ 2018-10-25 09:42:24
  • 141****0325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共分为以下三种,具体如下:
    一、房改房
    1、土地性质为出让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划拨,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为:房屋评估价的1%。
    二、经济适用房
    1、房产证年限在五年以内,无法上市买卖。
    2、房产证年限超过五年,按照房屋评估价的5%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商品房
    1、商品房土地性质是出让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土地性质是划拨的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的40%(划拨转出让的商品房还需缴纳土地评估价3%的土地契税,以及120元的新土地证费)

    查看全文↓ 2018-10-25 09:42:06

相关问题

  • 国有土地出让都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你这个问题问的实在是太广泛了,有些没法回答,因为不同地区,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工业,商业,居住)价格也是参差不齐,所以,要具体对待,可以在当地的土地局官网查询

    全部5个回答>
  • 具体补交金额如下:1、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50%;2、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3、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

    全部4个回答>
  •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共分为以下三种,具体如下:一、房改房 1、土地性质为出让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划拨,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为:房屋评估价的1%。二、经济适用房 1、房产证年限在五年以内,无法上市买卖。 2、房产证年限超过五年,按照房屋评估价的5%缴纳土地出让金。三、商品房 1、商品房土地性质是出让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土地性质是划拨的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的40%(划拨转出让的商品房还需缴纳土地评估价3%的土地契税,以及120元的新土地证费)。

    全部4个回答>
  • 具体补交金额如下:1、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50%;2、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3、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差价款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并缴交市财政局设定的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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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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