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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安居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144****9921 | 2018-10-29 21:57:32

已有5个回答

  • 155****7933

    不可以,因为农业户口没有公积金。补充如果你自己本人是被安置人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10-29 22:29:05
  • 138****3058

    可以肯定的是,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是不能贷款的,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但是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有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要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须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安置房房产价值的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8-10-29 22:28:44
  • 156****3820

    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购人只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百分之百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

    查看全文↓ 2018-10-29 22:24:45
  • 138****9136

    1 只要单位和个人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解决和改善自住住房。
    2 拆迁安置房,只有在能办理产权抵押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所购房抵押贷款的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
    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3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8-10-29 22:24:28
  • 148****8411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0-29 2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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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居房一般是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所谓安居房类似农房改造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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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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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目前安居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的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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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申购安居型商品房须符合4个条件  据介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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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凡是已经领取了安居房(绿皮)房地产证的业主都可以在征得原产权单位同意后向市房改办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换领市场商品房(红皮)房地产证。办理了这些手续后,安居房即成为市场商品房,权利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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