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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135****2365 | 2018-10-31 11:11:57

已有3个回答

  • 154****0640

    房产证丢失并不代表你丧失了所购房产的所有权,拿出相关凭证,依照流程是可以补办的。房屋产权证补办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补办流程有:

    一、备件申请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二、备案查档。

    到你所在的房地产局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内部查册约需7个工作日。

    三、登报声明

    产权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带着签字盖章后的遗失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遗失契证”柜台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四、办理调档手续

    产权人凭登报报纸(需要全张完整的报纸)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调测绘图)(费用50元)(约7个工作日),再凭调档的测绘图到测绘所办理转绘。

    五、办理产权证

    遗失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遗失具结报告(内容包括:1、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2、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等内容)、测绘图、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所需时间大约3个月左右。

    查看全文↓ 2018-10-31 11:12:55
  • 154****4591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0-31 11:12:33
  • 138****1597

    可以申请补办的。

    办理程序: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购房合同没办法补办,但可以向对方询问,发票丢失都是可以补办的。

    发票补办流程: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查看全文↓ 2018-10-31 11:12:20

相关问题

  •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1、申请遗失登报手续申请补办手续,补证手续只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补办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资料,书面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2、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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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就补办一个房产证吧。房产证补办流程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4)地籍图(原件二份);(5)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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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写清楚房产证丢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1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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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置业顾问,他们财务那里有存根噻!复印一份呗。要不就说之前的开错了作废,重新开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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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房子产权是你的了 其他的都市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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