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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 准备签装修合同,应注意些什么?

142****9538 | 2018-11-08 0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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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5804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在装修开工前的一道必经手续。目前,一些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建设局都会有标准合同出售。不管怎么样,这里还是介绍一下。

      首先,签置装修合同时要知道装修合同的构成部分:
     
      1、工程主体:包括: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承担作出规定。


      其次在装修合同中一些能规定的东西,一定要详细写明。很多人可能会找一些朋友装修,碍于情面,而没有把工作做好,以致日后出现很多休休不止的摩擦,**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下面是一些合同常用字眼的使用方法:
      
      1、关于项目::例如:客厅地面铺600X600国产佛山XX牌耐磨砖(应指定样品)

      2、关于单位:
    a.天花角线、踢脚线、腰线、封门套等用"米"。
    b.木地板、乳胶漆、墙纸、防盗网等用"平方米"。
    c.家具、门扇、柜台等用"项"、"樘"等单位。有必要标明这些项目的报价单位及报价,例如:按正立面平方数计算,每平方米600元。
    单位应使用习惯的国际通用单位。切忌使用英制等单位。可以计算面积的子项应避免使用"项"来表达。

      3、关于数量:有二种方法
    a.按实际测量后,加入损耗量,在合同内标定。日后不再另行计算。
    b.按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这是一种做多少算多少的做法。
    分析:建议用a方法,在签置合同前确认工程数量,然后在合同内标明,以防一些奸商用"低预算高结算"的伎俩诈财,如果装修公司用各种托辞坚持要用b方法,则应规定增加项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总价的10%。

      4、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业主一定要小心谨慎,双方权利义务一定要对等,不要让合同成为装修公司单方约束业主的工具,而又为装修公司损害业主合法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好有比较专业的人从旁协助。

      5、关于备注:应对一些工艺做法标明,例如:衣柜:表面用红榉面板、内衬白色防火板、主体为15厘大蕊板。

      6、关于违约:不管对业主违约,或者装修公司违约,都可以用经济手法进行惩罚和赔偿。一般违约金大约是在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至三左右。但需要提醒的是要注意这个千分之几的写法。有一些人故意在千分之几后面加上元字。这就等于实际的罚款为一元的千分之几,即几厘钱,一分钱都不够。

      7、 关于管理费用。所谓的管理费用包括了小区管理处收取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其中管理处收取的费用是很多种的,有一些管理处不一定会收取,有一些乱收费的管理处却无处不钻,收取的名目也很多:管理押金、垃圾清运费、施工保洁费、通道粉刷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工人管理费(日)、出入证押金、出入证费、临时户口办证费。这些乱收费的管理处是**令装修公司头痛的,所以越来越多的装修公司要求这些费用由业主支付,不再计算入工程预算之中。

      8、关于税金。在绝大部分的城市,税金是通过装修公司的营业收入中收取。在发稿之时,全中国只有深圳一市会收取专门的装修税。它是通过大厦或小区管理处收取的,而不是通过企业报税的形式收取的。这一些,都有必要明确承担者。 由于目前装修公司操作上面的混乱,很多人通过挂靠、假冒装修公司的名义,所以笔者建议业主方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时,除非签置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否则**好注明签署人的身份证号码。

    查看全文↓ 2018-11-08 03:51:44
  • 136****3179

    一、装修合同概念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装修合同的作用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三、装修合同签订流程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四、装修合同签订应避免的事项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五、装修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签订不能急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见装修合同猫腻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下面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蒙骗过关
    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业主不在进劣质材料。工人进场的时候工头肯定会进一部分材料,并要求业主到场验货。有一开始就按合同规定来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黑心的工头,先进一些好材,趁业主不在偷换一些劣质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诉业主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
    七、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
    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3、解决装修纠纷的流程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解决装修纠纷应有的心态:和平协商
    万一出现了纠纷,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可以顺利加以解决。但如果涉及的标的较大或其他对生活影响甚大的纠纷且协商不成,**正规、**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

    查看全文↓ 2018-11-08 03:51:38
  • 132****9945

    要注意以下方面:
    1、工期约定
    2、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
    3、按图施工,严格按照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4、考查施工队,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5、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
    6、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
    7、杜绝装修合同漏洞,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查看全文↓ 2018-11-08 03:51:31
  • 155****2314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4、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查看全文↓ 2018-11-08 03:51:27

相关问题

  • 签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在装修开工前的一道必经手续。目前,一些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建设局都会有标准合同出售。不管怎么样,这里还是介绍一下。 签装修合同的注意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违约金等。 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承担作出规定。 双方签置:签置的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的还包括公司盖章。 1、 关于项目::例如:客厅地面铺600x600国产佛山xx牌耐磨砖(应指定样品) 2、 关于单位: a.天花角线、踢脚线、腰线、封门套等用"米"。 b.木地板、乳胶漆、墙纸、防盗网等用"平方米"。c.家具、门扇、柜台等用"项"、"樘"等单位。有必要标明这些项目的报价单位及报价,例如:按正立面平方数计算,每平方米600元。 单位应使用习惯的国际通用单位。切忌使用英制等单位。可以计算面积的子项应避免使用"项"来表达。 a.按实际测量后,加入损耗量,在合同内标定。日后不再另行计算。 b.按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这是一种做多少算多少的做法。 分析:建议用a方法,在签置合同前确认工程数量,然后在合同内标明, 签装修合同的注意这些事项以防一些奸商用"低预算高结算"的伎俩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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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产权问题: 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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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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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谨防购房合同附件四大陷阱 文前提要: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都十分重要,因此应充分重视附件内容。专家表示,主要对于购房合同附件内容中的付款方式、房屋装饰设备说明、补充条款以及处理办法等四个方面多加小心,便可做到安全购房。 购房合同中附件内容的同样相当重要,部分条款的重要性甚至超过格式条款。 法律专家表示,虽然目前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的重要性有了相当的了解,也非常重视合同内容,防止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条款。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制定了格式合同文本,供购房者参考。但现实问题是,开发商会随机应变,为了规避格式合同的种种限制,往往在附件中大做文章。 因此,购房者必须留意附件内容,以防止自己利益受损。 纠纷多半来自附件内容 上海的李先生因为忽视合同附件内容而吃了一点小亏。今年年初,他在莘庄附近购置了一套小面积的老工房,用于自住。但在购房合同附件中没有明确约定固定装修部分的处理办法,虽然当初看房时房东曾经承诺赠送固定装修,但是交房时他发现一台七成新的空调已被撤走。 其实,因为不注意合同附件内容而吃亏的远不止李先生一个人。记者了解到,目前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到附件内容。缘何出现这种情形呢?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张茂荣律师表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补充,一般来说内容不会超过合同范围,但有些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提供的范本合同的规制,往往变附为主,以大量附件的形式,直接变更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附件的优先适用,在此情况下,附件的作用和效力远远超过合同本身,因此购房者不可忽视。“有些附件内容甚至可能架空格式合同。”张茂荣告诉记者。 那么附件中哪些问题不能忽视呢?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龚胜利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对于那些限制购房者权利,增加购房者义务,扩大开发商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的内容,一定要当心;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于那些语焉不详,或者约定不是很明确的附件内容,也一定要小心。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耐心地多看、细看,并对严重不平等且足以影响购房者重大权益的条款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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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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