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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房子的土地证有什么用?

143****8481 | 2018-11-10 10:02:09

已有4个回答

  • 145****2531

    老房子的土地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下面是土地证的具体作用,在什么时候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1、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房屋土地证通过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划分,将各种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利分配出去。
    2、所谓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方式,对土地进行的利用。根据物权理论,土地使用权是对国家或集体的土地的占有、使用、 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生产,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4、所谓房屋的土地证,就是房屋占据的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3:14
  • 147****3566

    房产证及土地证的作用
    (一)、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房产证首先起到房管部门登记行为已经正确完成的证明作用;
    2、房产证**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房屋权属依据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工作人员擅自更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所有登记机关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记载与登记簿内容相同的房产证。 二)、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有三种:
    ①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证即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注明土地使用者、年限及用途的证明,类似房产证的作用。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2:52
  • 145****6769

    房屋土地证的作用
    1·所谓房屋的土地证,就是房屋占据的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和占有权。
    2·土地证的种类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集体土地权,这个证件指的是县级政府对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像是农耕地等。第二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个证件指的是县级政府对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证件。第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个证件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对单位及个人土地使用权利的证件。三个证件以县政府为分界线设置了不同土地的使用权的管理办法。
    3·房屋土地证通过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划分,将各种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利分配出去。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2:41
  • 152****8813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2:31

相关问题

  • 如果购买了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人们购买的房屋要是没有土地证,那么过户肯定被拒。要是办理不了过户,那么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实际问题。 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凭证,而一套商品房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拥有完整权利。因为房屋和土地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后,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外,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法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方式、用途等使用土地,违反了这些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禁止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土地,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4月28日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对闲置土地的情形、处置方案、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及对闲置土地的利用等作了详细规定,这里不再赘述。(2).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8大类32小类。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3).禁止自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出让、抵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让、抵押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是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转让方、出租方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转让合同、出租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并且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四)、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等原因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另外,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土地灭失。《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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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获得了完整权利,也就意味着房屋及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才能有效保护。土地证的作用表现在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购买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么买方也无法落户。土地证办理需要的材料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②购房发票以及复印件。③房屋分层分户图。④办理土地证的图。⑤缴纳契税之后,领取契税发票也是办理土地证的重要材料之一。

  • 您好,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例如综合用地(商住);综合用地(商办)等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满意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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