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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镇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144****2622 | 2018-11-10 10:54:23

已有3个回答

  • 147****7889

    国家所有。
    土地制度是关于土地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政策、法律规范和制度的体系。广义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狭义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有时仅指土地所有制,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基础。土地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55:03
  • 154****3541

    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 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 并不是个人, 承包权不能继承。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对于二者分别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做出了详细规定。
    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时则可参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处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凡属上述情况以外未办理征地手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按当时规定补办征地手续,或退还农民集体。
    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土地所有权。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54:52
  • 132****1682

    国家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以后的转让也是转让剩余期限的使用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征用不得转让。其实国家征用以后就是国有土地了,说白了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转让。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54:44

相关问题

  • 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拥有所有权。一类是归集体的,大多农村的地都是集体所有。简单来说国有土地国家拥有使用权,比如国有单位所用的土地。集体土地比如农村所拥有的集体种植土地,不能出售。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通俗点说,现在所有的土地和个人都没有关系,即使是农村分给你的地也是只有使用权。农村按每人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以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规定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非法变相转让买卖。没有处置权。《宪法》第10条第2款也确认“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国家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集体,谁代表集体?村上认为,村级行政组织是土地的所有者,组或生产队认为应该属于自己,而且现在有的地方乡镇也站出来说农村土地属于乡镇所有。根据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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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集体,谁代表集体?村上认为,村级行政组织是土地的所有者,组或生产队认为应该属于自己,而且现在有的地方乡镇也站出来说农村土地属于乡镇所有。根据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但我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属于组或生产队所有是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也是合理、合法的。理由有三:一是根据农村现状,农村分田到户是以组或生产队为单位,甲生产队人平1.2 亩,乙生产队可能是1.3 亩,老百姓无任何意见,甲生产队的没有去乙生产队争取平均。二是根据历史形成。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合作化运动中,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交由生产队管理经营,形成了生产队,不是交给村上,更不是交给乡镇。三是人民公社草案规定。1962 年9 月召开八届十次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重新做出规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其中,明确了归于生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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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小产权房无论转让几次,没有产权地的户口只要产生争议就肯定不是你的。大产权房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就是**后一位买卖房屋的,但估计办手续得费不少劲!趁着没有争议的时候赶快到行政审批中心打听一下办了过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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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土地没有个人所有权,只有使用权。1.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2.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 至于个人,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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