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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新规是什么啊?

148****5643 | 2018-11-12 23:22:33

已有3个回答

  • 142****9465

    2017年房产契税新政策:**新房产契税征收标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新房产契税政策。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也就是,只要2月22日之后去办理,就可以享受到**新的税收优惠!对于购房者来说,新的房产契税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
    **新购房契税政策(广州、深圳除外)
    购房情况 建筑面积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税率
    首套住房 90(含)平方米以下 普通1%,
    非普通3% 1%
    90-144平方米 普通1.5%,
    非普通3% 1.5%
    144平方米以上 3% 1.5%
    第二套
    改善性住房 90(含)平方米以下 3% 1%
    90平方米以上 3% 2%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会计网小编提醒,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新政下市民购房能省多少钱?
    以首次购买一套145平方米的市区房为例,按照2万元/平方米计算,此前市民需要交纳3%的契税,共87000元,如今新政下,契税降低为1.5%,这意味着市民可以省下4.35万元。如果是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则契税从3%降低至2%,市民可节约契税约3万元。

    查看全文↓ 2018-11-12 23:23:04
  • 151****3978

    1、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查看全文↓ 2018-11-12 23:22:57
  • 137****2917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
    “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规定:
    “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12 23:22:51

相关问题

  • 契税减免情形有所增加。新增免征契税:①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②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④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⑤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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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商品房买卖中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是很多买受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摊面积的计算备受关注,现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罗润国律师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及《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那些应计算在公用建筑面积之内的部分以及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部分罗列出来以供广大买房人在购房时或在交房时甚至在办理房产证时予以参考。 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 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4、 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 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 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7、 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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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产测绘规则出炉!那么,大家**关心的莫过于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又有哪些部位是不计算入房屋面积?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屋面积是谁来测量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 二、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现在规定,房屋共用面积包括这些 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可分为4类: 1、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2、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墙体部分,包括外墙、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4、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三、新规定到底包括什么 而以下这些则不能计入房屋面积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5、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6、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7、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8、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 9、露台

  • 房产税征收细则目前只是在部分地区试运行。而且这些地方都是在一线城市。目前来说推行到农村不大可能。农村的房屋属于宅基地,不是商品房性质。所以你家在农村的房间是不用计算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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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二次装修消防设计报建所需资料1、企业法人身份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供)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提供)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提供) 4、标一单元房产证复印件。(服务中心提供)5、标一单元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服务中心提供) 6、标一单元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服务中心提供)7、整套装修图纸(含消防设计施工图纸)及装修单位资质。(装修及消防施工单位提供)8、装修设计文件,如材料防火等级等。(装修单位提供)9、所在建筑物的首层平面图。(服务中心提供,可拷贝电子版)10、所在楼层平面图。(服务中心提供,可拷贝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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