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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是怎么提?需要哪些材料?

154****0205 | 2018-11-14 12:07:46

已有3个回答

  • 137****6169

    如果你已经取过一次的话,那么跟你一次的手续一样的。
      手续:
      (一)、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14 12:08:21
  • 136****2312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附件十六);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查看全文↓ 2018-11-14 12:08:16
  • 154****8844

    第二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以及流程
    因为提取公积金的前提的不同,在提取时就需要出具不同的手续,下面就针对于各种公积金提取前提来讲明1下相干手续的获取及办理流程。
    1般来讲,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的情势而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那末第二次就要以还贷的方式支取了,职工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下面这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由于了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能再1次申请提取,而每一次提取都需要经由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的存折或者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部份需要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要银行加盖业务公章)或者者是借款合同指定的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从上次审批日起累计的还款记录,至少是打印到**近两个月的)。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合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时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者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只合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无须提供上述提取其他所需材料。
    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下列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1种。
    1、偿还住房贷款拜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拜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拜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贷款银行,
    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根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您凭相干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拜托协定》手续。
    多人拜托的,应该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含: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拜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之外家庭成员拜托的,
    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瓜葛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瓜葛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拜托提取只合用于姑苏大市规模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
    1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一年两次提取,要保存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1次性提取。假如是姑苏大市规模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查看全文↓ 2018-11-14 12:08:06

相关问题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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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是以什么条件提取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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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是第几次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是取需要满足以下手续。一般取住房公积金有以下三种:取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借贷者的公积金帐号;单位的公积金帐号,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地点。三个月一取的住房公积金手续:有租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公积金帐号。离职员工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公积金帐号;农业户口(户口是非农业有地需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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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购买浙江省内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购买浙江省外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如客户无法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只能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的,由受理网点的业务主管进行核实。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3、购买公有住房的: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4、回迁(扩面)住房的:①回迁(扩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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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需材料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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