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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什么啊?

158****6362 | 2018-11-14 17:30:29

已有5个回答

  • 154****0423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31:22
  • 158****8166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一、职工采用一次畅尝扳妒殖德帮泉爆沪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31:14
  • 141****455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30:55
  • 143****2812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30:50
  • 132****6684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30:46

相关问题

  • 1、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2、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3、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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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发布了新政,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比例。调整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低**统一为20%。而此前,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面积是在90平方米以上还是以下来决定。新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以住房套数为依据。如果是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低**款比例统一为20%;如果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房贷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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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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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税(买方付出)依据国家规则,房子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仍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交纳的。住所类房子规范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详细的份额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刻、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不是第1次购房等因从来断定;非住所类房子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自2010年10月1日起履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告诉规则,对自己采购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所的,折半征收契税。对自己采购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唯一住所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2、经营税(买方付出)此项经营税由城市维护建造税、教学费附加、当地教学附加和出售经营税构成,征收税率为5.6%。自己采购超越2年(含2年)的一般住所对外出售的,免征经营税,详细如下:房产证未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求交纳总房价的5.6%;房产证未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求交纳差额的5.6%;房产证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求交纳房产买卖盈余有些的5.6%;房产证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3、个税(买方付出)核定征收方法:应纳自己所得税=计税报价×1%(或1.5%、3%),我市自己住所转让自己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规范为:一般住所1%,非一般住所或非住所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关于自己转让自用2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所,免征自己所得税。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印花税是关于合同或许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产权搬运书据,经营账簿,权力、答应证照和经财政部断定纳税的别的凭据所收的一类税费。关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报价×0.05%的数值,印花税采纳由纳税人自行交纳完税的方法。对自己出售或采购住所暂免征印花税。二级搬运挂号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5、土地增值税自己转让非住所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法“由挂号基地代征,别的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或处理核实手续后由挂号基地代征。对自己出售住所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报价×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规范: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别的非住所类房产为5%。6、挂号费其收费规范分为住所与非住所。自己住所挂号收费规范为每件80元;非住所房子挂号收费规范为每件550元。房子挂号收费规范中包括《房子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运用权证》工本费。7、房地产买卖手续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买卖手续费依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当。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买卖手续费折半收取,由买方承当。别的状况的房地产买卖手续费依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当50%。8、佣金成交价*3%,买卖双方各付一半。9、贴花:5元/套如果购房时需求按揭,还要发作以下费用:10、评估费评估报价100万以下有些收取评估价格的0.5%,以上有些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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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一:国十一条  出台时间:2010年1月10日  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紧接着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2月2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和投机行为。两会期间房价再成关键词  3月9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其中,提出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政策二:新国四条  出台时间:2010年4月14日  部门:国务院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四条”出台,拉开了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序幕。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并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另外,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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