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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153****7115 | 2018-11-15 16:09:41

已有5个回答

  • 132****9723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杨在明说。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查看全文↓ 2018-11-15 16:10:37
  • 151****7044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15 16:10:30
  • 152****4698

    一、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查看全文↓ 2018-11-15 16:10:23
  • 135****9106

    按照各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具体的征地项目实施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都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并经过征地审批部门批准,因此,到底怎么分配各个项目都是按照补偿安置办法进行。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按照面积,安置补助费是按照人口补偿。

    按照人口补偿的必须是征地公告发出后,户口登记时的本集体居民。因此,农转非人员没有补偿。

    查看全文↓ 2018-11-15 16:10:16
  • 131****7095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15 16:10:10

相关问题

  • 通常理解,公平补偿就是按照土地被征收时的市场价格或者附近同类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是中国有特殊情况。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市场尚未形成,因为按照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农用地耕地是禁止直接买卖的,所以公平补偿不宜简单地理解成按照市场价格补偿,而是主要体现在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至于住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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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集体土地的补偿内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四类。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2.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主要内容:(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后再分配给土地使用者;(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是对因征地造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所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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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补偿标准提高增加补贴款项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所有,按照今年征地补偿条款,大家只能拿到房屋补偿,宅基地的补偿款则归村集体管理;但是从2018年开始,农村征地过程中所占用的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款都将归村民所有,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拿到2份房屋相关的补偿。纳入社保体系虽说目前,国家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按照年产值倍数法进行直接的金钱补偿,但是,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从长远来看,单纯的货币补偿不足以能够支撑往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更多元化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国家此次提出,在征地补偿的费用中增加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其提供更好的养老待遇;2、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在目前的征地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不够的问题,很多农民是处于一种直接被通知要征地的情况,而并没有获得提前的告知与交流,达成协议;因此,国家提出,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让农民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征地信息,让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3、补偿方式更加灵活实用之前有部分朋友反映,村里征地只有货币补偿,而自己却想要商品房作为补偿,但是村里不给,只能被迫接受货币补偿。现在,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农民可以选择接受现金补偿或者同等价值的商品房作补偿,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机结合。也就是说,农民可以选择更多的补偿方式。4、严禁先拆后补,保护农民权益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着,按照国家的规定,农村在进行征地时,首先,相关部门必须将拆迁文件给到大家手中,且文件内容具体说明了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大家是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要记住,国家是严禁先拆后补,强拆暴拆等行为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5、补偿款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由于各项目补偿的变化,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及金额也发生了改变,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每平方米补偿金额*宅基地占地面积+固定房屋市场估值+地上财产附着物补偿+安置费另外,2018年除了征地补偿标准有所提升以外,农村的征地拆迁政策也将有所调整,将会进一步明确可征地范围,并且严格规范拆迁程序。

    全部5个回答>
  • 您好:一、办理用地申请基本工作流程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申请内容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申报文件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拟定征地方案基本工作流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申报文件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三、征地审查基本工作流程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主要内容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项目用地安排情况;2.拟使用土地情况;3.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申报文件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时,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四、征地审核与批复基本工作流程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申报文件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申报文件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本工作流程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6.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申报文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八、补偿安置的实施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申报文件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九、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基本工作流程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申报文件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6.工程进度计划;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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