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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房子时要注意什么?

138****1978 | 2018-11-25 08:07:21

已有5个回答

  • 141****7049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购房者在当时一定要寻问清楚,以免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签合同,先交定金

    有些开发商,签订合同前要求购房者先交定金,还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避免用一些“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等模糊的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准确无误的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不能再继续购房等(例如,国家颁布新的房产政策)

    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约定

    签约时,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查看全文↓ 2018-11-25 08:08:25
  • 137****3893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因此,**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只不过在实践中,由于不同项目在认购书中规定的内容有些差别,印刷质量有优劣之分,对于一些印制简单的认购书,购房者尤其是初次购房者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

    很多情况下,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于是,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就成为不少购房人的烦恼。对此,希望购房人能充分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可见,临时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签订,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之前应注意: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

    一看: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问:不清楚的地方要多问问,问清楚

    在看的过程中,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发展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

    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肯定时,还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

    三查:尽可能多地调查了解发展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

    包括发展商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商业信誉、以往售楼纠纷情况等。

    要细审《认购书》条款,《认购书》中至少应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查看全文↓ 2018-11-25 08:08:18
  • 147****1646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查看全文↓ 2018-11-25 08:08:11
  • 136****3252

    认购后,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需要签订一个认购协议书,这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地来说,就是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商品房认购书存在的问题

    由于《认购协议书》大多是由开发商事先制订的,因此在部分条款上对于开发商更为有利,这些认购书在内容上通常存在下列缺陷:

    一、内容过于简单

    实践中有一部分认购书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等基本事项,而对于违约责任、定金的退还等重要条款却没有明确,这样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全面了解交易条件。

    二、约定不明确

    一部分认购书中有这样的约定,“在签署本认购书后若干时间内签署正式预(出)售合同,逾期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但由于认购书没有明确约定造成没按时签约的具体因素,所以很可能**终签不成正式合同而造成纠纷。

    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可能会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或者开发商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对正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而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很有可能不能返还。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什么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下面的这些事项:

    一、明确认购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看,认购书确定的是房屋是否要买卖的关系,而正式合同确立的是正式房屋买卖关系,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由于有关部门对认购书尚未做出严格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当注意:

    1、购房者有权利知道,房产商也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关于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中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购房者在认购书中明确:“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这样可以为自身留有余地。

    3、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二、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

    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这里,购房者要注意,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交付的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交付定金的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明确协议条款

    认购书要产生合同效力,首先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内容应当清晰、明确。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买卖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2、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付款地点、签约地点等。

    4、定金条款,约定定金在不同情况下发生何种效力。

    5、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

    6、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一般而言卖方的义务应包括:保留双方约定的商品房不得再向第三人出售;以认购书约定的主要条件为主要内容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在双方不能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交易惯例或公平原则确定主要条款之外的条款。

    7、违约条款,即买卖双方如不能依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份认购协议书应具备上述条款,在买卖双方意见表示一致时,认购协议书即告成立。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条款的相关内容,维护自己的利益。一般来说,从认购到正式签购房合同付**,是5-7天的时间。在这期间,**款,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社保记录或纳税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要准备好,如果要公积金贷款,那么还需要提供缴存证明。

    查看全文↓ 2018-11-25 08:08:00
  • 134****3279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3、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8-11-25 0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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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购房子主要注意以下四个因素: 价格:为能在保证自身生活品质的前提下,置业投资需要参考月收入、还贷能力、贷款方式、利率、地段**潜力等因素。  交通:交通是买方考虑的重要因素,四通八达,进出方便,有停车位和物业管理才算物尽其用。  社区环境:社区环境已成为购房者投资前越来越重视的因素,小区内的绿化、安全性、配套设施都对您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户型结构:户型的选择主要考虑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对房屋功能的要求,如楼层高低的选择、房屋的朝向、视野、采光、私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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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房屋时,还要察看周围的环境,是否有重大工程项目通过,如地铁、高架公路、立交桥,大型煤气罐等,同时还要察看房屋正面和背后,有无大电塔、大水塔、电视塔、以及高压线杆横切“冲”宅。这些周边之物都会对居宅磁场产生不好的干扰影响。另外,还要询问未来附近建筑物还有哪些,景观是怎样安排的,然后作出购房决策。

  • 朝向 环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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