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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呢?

145****9768 | 2018-11-25 13: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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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7578

    一、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查看全文↓ 2018-11-25 13:53:39
  • 138****517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8-11-25 13:53:34
  • 157****9138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

    查看全文↓ 2018-11-25 13:53:30
  • 153****0219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8-11-25 13:53:25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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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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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手续如下: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住宅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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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提取,领到产证后可全额,但公积金账户要保留一个月。2.还有不够房提取,离职后不来苏州,提取只能提取一部分。<br/>具体可以咨询所在地负责公积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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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2、现工作地社保缴费明细(需要当地社保中心盖章)3、还需要知道需要转移地的原公司名称及个人公积金账号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1、2、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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