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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父母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146****0551 | 2018-11-26 22:51:38

已有3个回答

  • 142****2994

    男方父母需要对男方写赠与协议,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只要父母出钱有凭证,或者双方都认可,父母出钱部分按照房价的比例归还,包括**部分。
    房产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含**的房价,属于共有,双方一半。
    婚后的收入属于共有财产。如已经转移,要举证,视转移无效。
    能够协议离婚**好,双方有争执,求助于司法程序,以维护各自利益。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52:02
  • 131****262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
    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51:56
  • 137****3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51:51

相关问题

  •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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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房子产权权益归你个人所有,因为属于你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但是,是你名义婚后再还贷,那么,婚后用于还贷的钱款女方有一半权益,以及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女方也有一半。但是你又说婚后还贷实际出资人是你父母,那么这个钱就属于你父母对这房子的债权,这个和产权是两回事。离异的话,房子铁定归你,你需要支付给女方一半的拿了结婚证起的还贷款项,还有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你和你女人再一起归还,拿了结婚证起你爹妈给你们出的还贷钱。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你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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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房产归属成司法解释热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明文涉及房产的规定就有5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核心观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有隐藏、转移、挥霍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不离婚也可分割财产。  婚姻法关于房产归属的新规一出,立马在社会上引发热议。赞成者认为,该司法解释给那些看着房子结婚的人敲响了警钟,有利于还婚姻以爱情的本质;反对者则高呼新法“重男轻女,男人离婚成本太低”。有网友开玩笑说,婚姻法新解释实在“愁坏了丈母娘”。  2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属个人  以南宁当前的房价计算,婚前购置一套新房,总价超过50万元并不奇怪,个人按揭购房,动辄20年的还贷过程势必要持续到婚后,房贷也必将影响到婚后的生活。“如果我们离婚了,这房到底该怎么分?”计划在年底与女友完婚的小刘正着手购置新房,因此,他非常关注房产的归属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视为赠与  房子一直是普通百姓眼中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才能结婚过日子”更是不少丈母娘对女婿的硬性要求。“儿子工作没几年,哪可能攒够几十万元的购房款。作为父母,我们当然愿意帮他出这笔钱。”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作为男方父母,他们会尽全力为儿子购置婚房,“我们担忧的是,万一小两口离婚了,房产应该怎么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赠与房子未变更前可撤销  生活中经常有男方以将自己房屋赠与女方,作为两人结婚的条件,一些谨慎的女方还要求与男方签订赠与合同;但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即便是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只要房产没有完成过户或没进行赠与公证,男方也有权在同居时或婚后反悔,女方即便起诉到法院要求过户,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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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回答可能比较复杂1、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三的初衷和宗旨,房子肯定完全归你,也就是财产所有者。这点没有争议2、但是,房产证上写她得名字,而且仅有她的名字。在所有权的认定上,有可能认定她为房子的所有者,这样,**后判决就是她得财产。3、按照立法本意,如果男方能举证更多的证据,证明房产系自己或自己父母出钱购买,那么,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可以不以房产证为依据,按照立法初衷,判给实际出资人,也就是你或你父母。4、需要说明的是,立法宗旨是明确的,但你的问题立法里没有明确说,所以,在现实中,如果你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很可能房子被人为是她得财产。除非她当时明确和法官说,当初是男方买的,只是写了我的名字。如果她说,这个房子是女方自己出钱买的。你要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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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双方父母资助下贷款买下一处房产,婚后按揭买房 离婚后房子如何进行分割呢? 在考虑分割之前,首先有几个问题你要查清:1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2购房款到底是谁出的,具体数额多少,有无特别约定 ***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一起出的钱你得举证各方出了多少.领证后一起还贷当然不用举证就直接认定是共同的了.至于他能不能把房子卖了,取决于证上是不是只是他的名字和房地局管理是不是到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他无权独自处分,你担心他擅自处分房屋,为保险起见,可以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首先要明确双方父母的出资是赠与谁的,在该房屋中首先分清个人财产部分和共同财产部分,共同部分原则上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