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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在哪里登记呢?

157****8714 | 2018-11-27 21:15:05

已有3个回答

  • 154****5972

    已经启动了不动产登记的地方在当地房地产不动产登记局。还没有启动全国不动产登记的地方在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房管局或房屋交易产权中心。

    查看全文↓ 2018-11-27 21:15:37
  • 148****1282

    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到相应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以房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到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已经成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局的,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办理。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查看全文↓ 2018-11-27 21:15:31
  • 131****5059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
    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查看全文↓ 2018-11-27 21:15:24

相关问题

  •   如果你是跟银行做了按揭贷款的话,那么不动产证就需要抵押在银行。抵押贷款申请人需要将房地产许可证,土地证书带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管理局会发出可以贷款证明书。银行将接受他的这个产权证书后就可以贷款了,然后把不动产证抵押在银行。如果贷方无法根据合同偿还贷款,银行有权拍卖房产以进行填补回该房产的未偿还部分。  正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例如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后,就会安排审核人员审核贷款人的申请材料和个人信用报告;贷款人通过贷款机构初审后,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审查贷款后,贷方将与贷款机构联系以签署贷款合同并进行贷款,在这时候还要对该房子作为暂时未还清贷款的抵押物,降低贷款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风险。

  • 想要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找相应的查询窗口,查询相关的登记信息。在进行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来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或者是登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网站,在输入了个人的信息,并且提交了相关的证明资料之后,也可以查询到名下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目前不能够查询其他人的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是:1、在登记了不动产之后,能够保护不动产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可以私自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的。2、登记不动产之后能够保护个人的产权,因为不动产有不可移动的特点,所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能够通过占有的方式来确认,对于不动产权进行登记之后,可以更好的保护不动产的相关权利。?

  • 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如果是跨县级的不动产登记需要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登记需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办理,在登记之后,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才能够行使转让收益等多项权益。不动产登记的流程:1、登记申请需要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的申请。2、提交材料主要包括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不动产的产权证,同时也要根据获得不动产权的来源,提供相应的证明。3、受理登记机关在受理之后,要对产权的信息进行核实。4、办理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在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并且通知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时间。

  • 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很多市民在此之前可能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但这项政策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神马?!这么喜大普奔的消息你不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条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即使你的配偶想要偷偷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也得先经过你的同意啊! 言归转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保障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知情权,更能从根本上保证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买房时哪些环节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呢? 买房时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环节: 1、 申请贷款必须经过配偶同意。 申请贷款时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银行不予放贷。很多购房者对此很不了解,明明贷款是本人申请,还款也是本人进行,为什么还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 这就回到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上来了,《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由一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力承担房贷时,另外一方有接盘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房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原因。话说谁也受不了无缘无故就背上了一笔巨债啊!反正搁小编我我忍不了。而对于银行来说,这项条例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 所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后,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 全款买房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吗? 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不需要配偶到场,但是必须在保证配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3、 过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证明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也增多。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附: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结婚证和复印件;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购房合同等材料; 4、 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 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有两种方法:一、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不清楚要查什么就全部查一下),到查询窗口即可。二、网上查询:打开浏览器,百度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产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在售楼盘”,右下方就会罗列出目前在售的楼盘列表信息。在导航栏下方的“项目名称”框中输入你所购买的楼盘名称,点“查询”,即可显示该楼盘的基本信息。点击右上角的“楼盘表”,就出现了该楼盘的的楼盘图了。默认显示的是1#楼和楼盘图。点击你所购的楼栋号,如3#楼,住宅。就显示3#楼和楼盘图了,红色代表已经备案,黄色代表已经解压,灰色代表房产仍在抵押状态。根据房号所在的颜色,就可以知道是房子否备案了。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一、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复制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注:农房及村镇自建房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二、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关于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以及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的相关内容就这么多了,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在查询房屋信息登记时也要注意查询的方法,不同城市在查询的时候具体也会有差异,大家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办理以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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