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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谁知道?

142****5860 | 2018-11-29 11:58:41

已有3个回答

  • 144****8721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有七种:
    1、土地出让
    2、土地使用权划拨
    3、土地使用权出让
    4、土地使用权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
    6、土地使用权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9:31
  • 131****4471

    个人按照以下规定购买土地: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第四十七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可见,我国法律是严禁土地所有权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买卖、出租、抵押的。但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并有一定的限制。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9:21
  • 157****2927

    个人购买土地看你所够土地位置
    城区是国有土地,去拍卖会吧
    不是城区,应该不会是国有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先看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是谁;
    集体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经营管理。
    2、再看土地的用途是什么;
    如果是农用地,转用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
    如果是集体建设用地,须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3、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规划。价钱要看具体情况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9:05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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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二轮延包,就是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在承包期满时,土地承包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原承包地继续承包使用,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十年。在二轮延包期内,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国家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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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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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了行政机关作为农业承包和承包合同的管理部门,但其职权在于对承包合同的备案和引导,在于对承包合同的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给予政策支持和行政上的监督,比如李某1994年未取得二轮承包土地,现向村委会主张,村委会不予理睬,张某找到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要求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职权,可以要求或督促村委会与张某签订承包合同。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等纠纷仍非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亦非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的职能。人民政府因没有处理承包经营权冲突的职权,民事案件被裁定驳回后造成行政机关的不满、尴尬和消极对待,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得不到充分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仍是承包经营权理论研究和审判务实尚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尚没有一个成熟的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人民法院对农业承包政策的生疏和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宗旨缺乏应有的理解深度加深了这种错误认识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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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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