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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商品房需要公示哪些证件呢?

136****5365 | 2018-12-05 13:58:37

已有3个回答

  • 144****6202

    你好!理论上是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是代理商代理销售,还要公示代理商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委托书、房管局的备案文件)和“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实际上,只要公示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是代理商代理销售,还要公示代理商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委托书、房管局的备案文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12-05 13:59:04
  • 156****5534

    商品房五证详解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和“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添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证书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目前有部分开发商领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此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

    查看全文↓ 2018-12-05 13:59:00
  • 141****2172

    售楼处除了公示“五证”外,还有什么是要公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处除了公示“五证”等内容外,商品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及其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要公示。
    《通知》中明确了开发商在售楼处公示的详细内容,如项目简介、企业简介、有关证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的有关证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等。
    除了以上内容,售楼处还要公示其他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内容。这主要包括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济南市商品房预(销)售明码标价基础信息公示牌(表),济南市商品住房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济南市商品房(住房除外)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是否抵押等房屋权利信息,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资金账号,购房特别提示以及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等。

    查看全文↓ 2018-12-05 13:58:52

相关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应将以下信息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方案;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4、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7、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8、明码标价书及每套商品住宅备案销售价格;9、建筑节能信息;10、商品房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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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需要在售楼处公示的文件有“五证”,还需要公示开发商资格文件,购房者需要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范本文件,房源销控表,销售人员的信息等。若有代理商,还需展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委托书、房管局的备案文件。

    全部5个回答>
  • 你购买新房主要是交纳房款,但你在办证的时候是需要交纳2%的契税和2%的维修基金,这是**大的二块费用,至于说你今后要将房屋再行转卖,则还可能会交纳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你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持有身份证就可以了.(但**的钱款也需要带上) 按规定:90平米以上**30% 90平米以下**20%。下面是一些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所应具备的一些手续,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各人随意,想签就签,它的成立和有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按我国现行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房屋出售方必须具有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都无权并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屋。 第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所附条件未实现前,其房屋买卖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诱骗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第四,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买卖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签订合同。 第五,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第六,以下七种房屋不得形成买卖合同。1、违法或违章建筑;2、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不明的;3、教堂、寺庙、庵堂等宗教建筑;4、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政府加以保护的房屋;5、国家征用或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6、单位擅自购买的城市私房;7、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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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不贷款,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了,其余都没关系的。有的地方需要私章,那现刻一个好了。如果你要贷款,那所有和你有关系的证件全都要,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收入证明 ,如果你已婚,你太太的身份证、 户口簿全部需要带过来,并且要过来签名,哪怕房子不写她的名字,如果户口簿没有,开户籍证明也是可以的,买房子就是买房子,办户口是派出所,没有办法直接落户,而且如果你的户籍和你买房不在一个城市,是没有办法直接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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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三、公积金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6.购房合同和购房**款原件。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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