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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与空关房的区别是什么啊?

158****5276 | 2018-12-06 22:26:44

已有3个回答

  • 155****3583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

    查看全文↓ 2018-12-06 22:27:30
  • 152****7539

    已装修好未入住的房屋不算空置房,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所谓“空房子”其实指的是“空关房”,意即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业主后,业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房子没人住形成“空关”。

    查看全文↓ 2018-12-06 22:27:22
  • 146****9984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所以说空置房和空房不是一个概念。

    查看全文↓ 2018-12-06 2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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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

    全部3个回答>
  • 不动产在国内可以算是一个家庭**值钱的财产,除了买房是需要支付的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购房款,入住后每个月都要支付的物业费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国内的中产阶级、小康家庭逐渐增多,很多家庭不止拥有一套房产,多出来的房子除了出租也可能空闲出来,“空置房”这个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也由此出现,而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空置房的定义,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或者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一般情况下,空置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这个物业费该由谁交呢?依照有关规定,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 至于空置房物业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在秦皇岛,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等由享受物业服务者交纳;对空置房屋,在向物业公司办理空置手续后,按照90%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 “中国有6540万套空置房”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很多业内专家质疑数据权威性,但各城市现楼盘高空置率的问题却引起了各方关注。一边是想买房的人买不起,另一边却是买得起好几套房的空置不住,空置房问题维系国计民生。那么空置房的定义是什么?常州空置房的物业费如何收取? 空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另一种是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常州住宅小区空置房和业主未入住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又该怎么算?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超过六个月及以上)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 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住房的空置率是衡量楼市供求关系和投机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楼市调控所必不可少的参考数据。空置房的定义是什么?济南的空置房的物业费需要缴纳吗?如何缴纳? 空置房官方定义 建设部对空置房作出了官方定义,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济南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济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济南,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情况并不鲜见,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出国)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拒交物业费。济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既然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则物业合同的效力即对每个业主都是有效的。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另外,现实中很多业主因为房屋瑕疵而拒绝收房,从而发生收房实际日期比约定日期延后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支付应从业主实际收房日而非约定交房日起算。” 而2012年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可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

  • 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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