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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接手续要怎么办理?

143****5617 | 2018-12-06 23:20:06

已有3个回答

  • 143****4494

    1.拆迁安置房的面积,以不小于拆迁房原面积为原则,多出的部分按合同价办理。
    2.逾期交房按合同的违约赔偿规定执行。
    3.改变开发规划应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开发商擅自改变开发规划,就不单纯是违约问题了,应该向规划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8-12-06 23:20:50
  • 133****3193

    新房交接时,业主要注意哪些事项:
    【事项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买房人如果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事项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房人则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事项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其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交房通知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开发商,在邮寄单据上注明所寄为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事项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买房人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交付。此后,若买房人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将不接受。
    所以,实践中,有些狡猾的开发商在办理交接时,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我们提醒买房人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一定要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如果买房人仅仅是为了领取钥匙进行验房,并不表示接受房屋的,应当在交接单上明确批注。
    【事项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查看全文↓ 2018-12-06 23:20:44
  • 131****5221

      一、房屋交接的一般手续:
      1、签房屋交接书。
      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
      个人办理房产证应向开发商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并且携带自己个人资料到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备案办理。
      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
      4、交纳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
      5、领取钥匙。
      二、房屋交接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进行水电煤气抄表,并计算金额。
      确定上下家各自承担的份额,上下家应在双方交接房屋时做好此项工作,以免交房后双方就这些小费用产生扯皮。
      2、办理有线电视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易后一般不会忘了结算水电煤气的相关费用,但对有线电视往往会忽视掉,交房时除了对有线电视的费用进行结算外还不能忘了进行有线电视的更名手续。
      3、办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除了上述费用的结算外,房屋交易后还有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结算,而维修基金由于数额较大,大多的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但物业管理费由于数额不大,很多买卖双方都会忽略掉这个问题,往往忘了办理结算手续和更名手续,其实在交房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办理物业更名。
      4、办理相关的户口转出转入手续。
      由于一些购房者买房时考虑到孩子的学区问题,所以不论是为了自己也好还是为了以后卖出方便也好,一定不要忘了将户口问题解决掉。
      5、交房交接书。
      对很多买卖双方来说,在交接了上述事项后往往会忘了签房屋交接书,通过大型中介公司,可能会签交房交接书,以确认买卖双方的**后交房行为。签订**后的房屋交接书是一个完整而又有保障的交房行为。

    查看全文↓ 2018-12-06 23:20:24

相关问题

  •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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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抵押登记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应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就该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进行登记,债权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享有抵押权。  债权人所接受的抵押物,均须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日期不得迟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实际生效日期,或商品交易中合同约定的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日期。  2、不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实施,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恶意拒绝登记的责任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抵押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登记日期与抵押顺序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抵押物连续登记的,抵押物第一次登记的日期为抵押登记的日期,并以此确定抵押担保债权的顺序。  5、补办登记  诉讼期间,抵押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律师可以建议或督促委托补办登记并提交权属证书,并依法向委托人阐述相关法律意义,即: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或提交的,抵押担保有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6、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屋抵押的,应当遵守《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照“地随房抵,房随地走”的原则办理。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的,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5)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决议》和办理抵押登记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和证明;  (6)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或《抵押物折价协议书》;  (7)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7、预购商品房抵押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项,商品房开发商将预购商品房所有权让与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购房人应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登记机关在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上记载或以其他方式记载抵押事项。  8、在建工程的抵押与登记  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抵押人为取得贷款继续建造在建工程,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以下列资财或财产权利抵押:  (1)以其依法获准但尚未建造的房屋抵押;  (2)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上投入的资产抵押,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或应收债权等资产和财产权利;  (3)以正在建造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  在建工程已经完工部分的抵押,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9、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附加以下文件和证明: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已经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交纳了相当于抵押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经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有确定的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日期;  (5)存在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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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房屋交接书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 如是房产商代办房产证,那么就必须交纳契税(我不知道您是哪个省市,上海如是普通住宅房价*1.5% .非普通住宅*3% 以下都以上海为例 ).再填写些契税申报表如自己办理就要问开发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带好自己个人资料、契税、印花税,到区交易中心或房管局备案办理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4、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5、领取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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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交接的一般手续:  1、签房屋交接书。  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  个人办理房产证应向开发商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并且携带自己个人资料到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备案办理。  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  4、交纳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  5、领取钥匙。  二、房屋交接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进行水电煤气抄表,并计算金额。  确定上下家各自承担的份额,上下家应在双方交接房屋时做好此项工作,以免交房后双方就这些小费用产生扯皮。  2、办理有线电视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易后一般不会忘了结算水电煤气的相关费用,但对有线电视往往会忽视掉,交房时除了对有线电视的费用进行结算外还不能忘了进行有线电视的更名手续。  3、办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除了上述费用的结算外,房屋交易后还有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结算,而维修基金由于数额较大,大多的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但物业管理费由于数额不大,很多买卖双方都会忽略掉这个问题,往往忘了办理结算手续和更名手续,其实在交房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办理物业更名。  4、办理相关的户口转出转入手续。  由于一些购房者买房时考虑到孩子的学区问题,所以不论是为了自己也好还是为了以后卖出方便也好,一定不要忘了将户口问题解决掉。  5、交房交接书。  对很多买卖双方来说,在交接了上述事项后往往会忘了签房屋交接书,通过大型中介公司,可能会签交房交接书,以确认买卖双方的**后交房行为。签订**后的房屋交接书是一个完整而又有保障的交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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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情况属继承范畴,先在所在的辖区居委会证明该产权的所有人,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你妈妈属于继承的范畴之内,但是你外婆有50%的产权,所以你妈妈所继承的只有你外公的50%,如果你外公还有父母健在他们也有继承权(50%),如果你妈妈有兄弟姐妹同样他们也有继承权,前提是你外公的父母和你妈妈的兄弟姐妹必须放弃继承权,然后你外婆把她所拥有的50%赠予给你妈妈,你妈妈才能获得全部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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