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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产税法是什么啊?

158****4531 | 2018-12-11 23:15:20

已有3个回答

  • 156****4731

    房地产税到底收还是不收,已经不是问题了。有消息称,房地产税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议程,**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征收房地产税是世界通例,这可能是该税种立法**具说服力的理由。不过,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过,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他表示,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令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由此带来的高房价使得房产投机者从中获利,**终则由刚需购房者买单,并催生出大量有损社会经济活力的房奴。
    房地产税法的制定者如果对此不加考虑,盲目地效仿海外国家,轻率地开征大范围、高税率的房地产税,将会给房产拥有者带来高房价之后的第二重经济负担,被公众质疑为“重复征税”—土地出让金虽然不是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税形式不同,但两者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
    征收房地产税涉及合理与公平的问题,讨论房地产税征收的实质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该不该征收,原因在于,至少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房地产税到底收还是不收,已经不是问题了。有消息称,房地产税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议程,**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征收房地产税是世界通例,这可能是该税种立法**具说服力的理由。不过,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过,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他表示,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令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由此带来的高房价使得房产投机者从中获利,**终则由刚需购房者买单,并催生出大量有损社会经济活力的房奴。
    房地产税法的制定者如果对此不加考虑,盲目地效仿海外国家,轻率地开征大范围、高税率的房地产税,将会给房产拥有者带来高房价之后的第二重经济负担,被公众质疑为“重复征税”—土地出让金虽然不是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税形式不同,但两者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
    征收房地产税涉及合理与公平的问题,讨论房地产税征收的实质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该不该征收,原因在于,至少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包含着增加税源的目的,对这一点不必遮掩,关键在于明确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的关系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渐进替代。此外还应看到,房地产领域的现行税收种类繁多,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还不包括各类收费。这些税费的关系处理不好,也会妨碍房地产税征收的合理性。
    在增加税源、完善税制的目的之外,房地产税应当承担理顺市场机制的功能。土地财政被房地产税取代以后,投机性需求受到抑制,房价的形成机制将更加合理化,有助于高房价的理性回归。有报告就显示,房产税的提高能够直接带来房价指数的下降,地方政府若能借房地产税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效应将更为明显。不过,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作为财产税,房地产税还应该适度体现其调控社会贫富差距的功能。财产税是“富人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政策特别是财产税政策,是调控贫富差距**重要的工具,经过十几年的经济高增长,我国居民的财产积累差距越来越大,单就房地产税的征收而言,对待刚需住房与大面积住房、单套住房与多套投资性住房,应采取区别性的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是热点话题、敏感话题,相关政策的出台需要充分重视舆论反响。总的来说,海外国家征收房地产税,是以土地产权私有制为基础的,我国虽然没有征收房地产税,但土地财政以及房地产领域的各种税费则极为繁杂,因此,就房地产税立法及房地产税的开征,需要明确税收的依据和目的,权衡税收的影响,统筹调整与房地产税相关的各类相关税费,不可盲目效仿海外的税收形式。

    查看全文↓ 2018-12-11 23:15:51
  • 131****4067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房产税的相关知识。
    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特点
    ①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非一般财产税)
    ②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③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征税范围:
    ①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②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原则
    税率:
    ①从价计税:1.2%
    ②从租计税:12%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②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
    减免税优惠: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由上述介绍可知,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拥有的住房(非营业用)是免征房产税的,那么近年炒的沸沸扬扬的住房开征房产税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近年我国房地产热,房价飙升。在许多“刚需”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社会舆论对于大量空置住房被谁占有?为何中国房地产价格如此不理性,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的话题展开讨论。于是,部分经济专家提出了对住宅取消免税优惠的提议。
    其次,住宅“开征”房产税的试点。
    上海
    时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自2011年开始
    税征收对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免征点:60平方米/人
    税率:
    (1)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
    (2)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计算公式:
    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举例:王先生一家三口有100平方米的存量房,现新买了130平方米的新房,单价20000元/平,新购住房应征税面积:100+130-180=50平;应缴房产税额:50*20000*70%*0.6%=4200元。
    重庆
    时间:
    2017年1月重庆市政府目前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并公布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试点区域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征收对象: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后,新房产税的出台。
    房产税立法
    虽然房产税立法的讨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考虑到未来的房产税将在厘清财税体制和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之间取得平衡。以及立法程序和房产税可能牵动的各方利益的复杂性,新房产税法很难在短期内正式出台,在全国实行。
    房产税的作用
    税收三性决定了,税收的核心是为了维护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因此,一个税种的开征核心是为了解决财政收入,而不是调控市场。
    当然,从欧美国家经验可以看出,在保有环节的税费可以增加房产拥有着的成本,促使其出售多余空闲房产,对于缓解当下我国供需矛盾有利。不过,考虑的房产税的复杂性,其开征不仅关系各方利益,更需要税务局有强有力的税收征管手段和技术。

    查看全文↓ 2018-12-11 23:15:43
  • 159****7062

    近两年都出台的房地产政策包括:

    1、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国务院已签署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 3月1日落地实施。

    2、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3、房贷降准降息
    2015年5月10日,央行在宣布年内第二度降息之后,再次强调后续仍将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经过不足半年的时间里三次降息两次降准后,尽管后续货币政策的总基调仍是“稳健的”,但从当前看,央行在应对实体经济变化的手段上已经开始向“积极”转化。

    查看全文↓ 2018-12-11 23:15:34

相关问题

  • 房地产税法现在已经在很多的城市当中试运行,一般是按照两种的计税方式,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已经用于生产经营的方向,自生产经营之月开始进行计算,就需要向国家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其他的房产也已经符合交税的标准,需要从次月开始向国家进行缴纳。①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②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国家除了要征收房产税之外,其实在房屋交易的过程当中还要征收其他的税费,其中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缴纳的税费,就是契税,在大多数的情况之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房子,计税在1%,如果建筑面积已经超过90平方米,首次购房的前提条件之下,可以按照总房款1.5%的标准征收契税。?

  • 说到买房,不能不谈的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税。那么,房地产税你了解吗?房地产的税收中都包括什么?下面小编来带大家理一理。 1、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我国的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这里说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是跟大家息息相关的税种,希望小编的整理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 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之路虽历经坎坷,但步伐从未停歇。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 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 未来房地产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改革之初,房地产税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来。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 目前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规模不大,因此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 房地产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目前房产税还没有向全国进行实施,只是以几个城市为试点单位,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在每年4月开始进行征收。因为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所以要有一定的减免幅度。不同的计价类型,征收的标准有着较大的区别,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目前作为试点单位的上海和重庆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是以豪宅为标准,也就是建筑平米在144平米以上的房屋,而且对于一些房产也处于免征的范围之内,比如在上海地区第1套房是免征房产税的,或者是第1套房的人,面积在60平米以内可以免征房产税,如果超过的部分就要按照标准进行征收。

  • 房地产税是目前大家比较关心的是说,主要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的依据,当然还有一部分是通过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的依据。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这里说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独立于房屋外的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在进行征收的过程当中,在开发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还没有出售之前,是不征收房产税的。目前征收房产税的地方只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原值乘以税率进行收取,大多数的税率是按照1.2%作为纳税的标准。如果是按照房产租金作为计税的依据则是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税率12%进行收取。在收取房产税之后有助于平稳房价,特别是有多套房产的人群成为了重点的征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