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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多少,怎么缴纳?

133****6550 | 2018-12-14 03:36:06

已有4个回答

  • 137****9213

    二手房个税就是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是限制卖方,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

    比如,房子的原价是10万,卖方以12万的价格卖给买方,则要从这两万差价中征受一部分作为税收。

    个税一般由卖方负担,但是,卖方会把征收的这一部分税收加在买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从而使房价更贵。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37:01
  • 132****7625

    二手房税费根据多种因素,具体明细如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 :
    一、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不是首次购房 ;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评估)
    抵押工本费:100元
    购房证明:20元一份 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公证委托300元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36:56
  • 134****5586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的支付方是买方,征收标准为:

    1、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2、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3、面积≤144免交。
    4、增值税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省去此步骤。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36:48
  • 156****2196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就有个税。其实,征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可是却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那么,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有什么办法可以减税呢?

    一、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实,具体还需分三种情况讨论。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二手房交易时怎样才能减少个税?

    1、选对缴税方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手房交易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一种是如果售房者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那就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另一种是如果售房者不能提供完整资料,那将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

    2、达到五年期限再卖

    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所以如果你想出售房屋,又想免缴个税,那就还是等到房屋达到了五年期限再出售比较好。

    3、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

    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好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如果计入了房款总额写入合同后,双方到交易大厅窗口缴纳营业税、契税时,还将按含税的房价总额重复计算一次税费,反而多交了税,比如房子本来是90万,含税的总价是100万,将税款剥离后就会按照90万缴税,而不是100万。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36:42

相关问题

  • 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具体费用明细如下: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2、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4)非普通住宅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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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范围:住宅和非住宅。对房屋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典当等行为均纳税征收范围。二、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税种、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政策规定,个人住房交易中将会涉及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这样八个方面税费及基金。1、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适用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售房收入减除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3、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行为属转让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行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允许扣除**的余额。扣除**金额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所列举的成本、费用和税金。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金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金额×35%。(以上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时,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载金额依0.5‰计征印花税。对房管部门颁发给个人的房屋产权证,取得住房所有权人,按每件按五元缴纳印花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6、教育费附加: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3%,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7、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1%,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8、价格调节基金: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1‰,并在营业税缴纳时,同时缴纳。二、个人住房交易中相关税收政策尺度及计算方法1、营业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购房计税依据(收入)的确认:从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销售某非普通住房收入-该非普通住房购入原价)×5%]。购房时间标准确认: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如:2006年6月2日某个人出售其住房,其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必须是2001年6月2日以前的才具备超过5年(含5年)标准,对该个人出售其住房超过5年(含5年)的,其出售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营业税按售价与购入价之差价,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住房标准的确认:自2006年6月1日起,售房人所售住房凡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贵阳市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相关个人销售住房政策执行标准的确认: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等税收政策中,涉及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停止执行。对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政策执行标准,均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2、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计税依据及标准的确认:参看国税发[2006]108号①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个人出售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以转让该住房的收入减除该住房原值(购入该住房原价)和合理费用(包括转让该住房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基金)后的余额,为个人出售该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该住房购入原价-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②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出售该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③职工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购房时间标准确认: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3、土地增值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转让地上建筑物并取得收入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三、各类不同类型房屋转让征缴税种及政策执行尺度1、普通住房销售:(1)营业税及附征: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贵阳市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普通住房征免尺度: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确认转让房屋时间标准: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计算方法及税率: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5%;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价格调节基金=住房销售收入额×1‰(2)个人所得税:征免标准: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确认转让房屋时间标准: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计算方法及税率: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个人出售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该住房购入价款-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个人出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个人所得税=(房屋销售收入-该房屋购入价款-转让该房屋所发生合理费用)×20%(3)土地增值税征免标准: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字[1999]210号)2、非普通住房销售:(1)营业税及附征:非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贵阳市的普通住房三个标准以外的其他住房。非普通住房征免尺度: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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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貌似要分情况吧。具体的你去税务局就知道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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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 合理费用一般是指业主在购房时所交纳的税金贷款利息装修费用公证费手续费等,但是需要提交相应的凭证如装修款发票等 。正常买卖过户需交1%,赠与或遗嘱所得房产过户需交20%。 以下是房产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如果购买者是第二套房产:契税为3-4%;首套房产144平米以上是3-4%;90-144平米为1.5-2%;90平米以下为1% 。 2.营业税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 3.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80元/件

    全部5个回答>
  •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税,而且不受过户后年限的限制,就是无论过户多久,再出售都要缴纳个税房产满五年是免营业税,这个年限是从奶奶取得房产证时开始计算,不是从你继承过户后计算,所以只要之前奶奶的房产证已经满五年,你再出售是免营业税的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