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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

156****8337 | 2018-12-16 22:02:20

已有3个回答

  • 142****8100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法条链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2、第七十五条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当事人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

    前款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

    3、第七十六条 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2-16 22:02:51
  • 156****7322

     房地产抵押,首先需要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明确房产对那些债务进行担保,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合同签订明确后双方共同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到国土局,先后经过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登记中心两个部门,其中一些表格各地都有规范的模板,一般登记窗口有领取,或者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应的部门也会有下载,你可以先去登记窗口领取空白表格,询问好所需资料的清单,然后逐项填写,很多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查看全文↓ 2018-12-16 22:02:49
  • 156****4359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
    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
    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
    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
    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即办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12-16 22:02:37

相关问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4、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7、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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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办 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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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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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以下情况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一、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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