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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购房政策是什么啊?

158****4522 | 2018-12-17 23:13:05

已有3个回答

  • 143****1016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政策,可以说每年都有,根据年份的政策如下:
    2008年的国务院出台“国十条”,计划建设廉租房 350 万套;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银行不得向小产权房发放贷款;国土资源部公布《土地登记管理办法》等。
    2009年的国务院出台“国四条”,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加强监管、推进保障住房建设;普通商品房**低资本金比例下降至 20%;收紧土地受让政策,开发商必须** 50%土地费用,一年内缴纳全款等。
    2010年的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商品住房租赁行为;住建部等 7 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等。
    2011年的国务院出台国八条,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住建部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比 70%;购房不足 5 年便交易,将全部征收营业税;规定第二套房**比例不低于 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1 倍等。
    2012年的继续严格执行“限购令”;对房价上涨过快地区问责;2 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每次下调 0.5%;3 年半首次降息0.25%;下调个人公积金存款利率;严控土地储备,并出台《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等。
    2013年的国务院出台“国五条”细则,加快形成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对出售自有住房征收 20%个人所得税;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继续严格执行“限贷”政策等。
    2014年的还清首套房贷再购享受首套待遇;央行放松调控等。
    上述政策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是行政政策,主要包括计划手段、行政管理、专项规划等,具体表现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是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具体表现为税收政策、财政支出、土地税负、土地使用、土地金融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
    三是引导政策,主要包括舆论导向、劝告、信息引导等。

    查看全文↓ 2018-12-17 23:14:21
  • 133****6373

    目前现行政策 如果您与爱人已经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那个您目前的情况是被限购的,但是现在规定如果您与您爱人两个人的房产登记册(产证)上都是与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同时拥有权力,那么你们是可以申请购入一套商品住房的(现行上海政策)且超出人均面积60㎡总和的面积要缴纳房产税(现行上海政策)如果您是考虑置换,那么建议您先卖掉自己的房子,收到**以后,给自己要买的房子下定金,等到您自己的房子过户到下家名字下之后,在进行自己与上家的房地产变更手续,如果要商业贷款,那么现行政策是认房认贷的,无论你有无房贷了,只要您有贷款记录或者名下房产都按照现行贷款政策实行,如果您不卖掉自己的现在的房子 ,那么很典型您现在已经被限贷了、

    查看全文↓ 2018-12-17 23:14:13
  • 155****2393

    房贷政策紧张,普通消费者手里可支配购房资金减少,购房热、购房潮流就会减弱,这种状态如果能持续的话,必然导致房地产开放商的楼房积压、少人买,造成供求的比例失调,供大于求。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下,泡沫才会逐渐的消失,即房价的逐步走低,达到国家用经济手段来抑制房价过高的调控目的。“国计民生”民生乃国之大计也,一个稳定的国家,必然有一套稳定国民生计的政策,经济、政治等手段就成为解决此事的有力抓手,市场经济存在“看不见的手”,也需要“看得见的手”房贷政策就是一只看得见的手,从目前房地产市场、和需求市场来看,现行的房贷政策会持续,有必要的话还会吃紧!

    查看全文↓ 2018-12-17 23:14:06

相关问题

  • 国家现行农村土地政策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要法律条款如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其中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每亩1000元左右)和安置补偿(折算成每亩为1.5万元至3万元之间)是对村民个人的,土地补偿(每亩1万元左右)是对村集体的。各省应该制定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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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是有这个税种 但是 实际操作 过程没 没遇见过 不过房产税的的税率是 房产余值的1.2%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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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购房就是在外地买房。异地买房需要的手续: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2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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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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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购房新政:刚需家庭可优先摇号选房3月31日,成都市房管局公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成都刚需家庭购买商品房将享受优先摇号,以支持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出台政策,规定全市商品住房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开盘销售。而今日公布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规定,成都市商品住房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一致。补充通知规定,可被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员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其次,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在房源方面,补充通知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数量的50%,来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房产主管部门须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等情况进行核验,夫妻离异的,还须核验其离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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