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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所得税征收多少?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的,税率是多少

146****5293 | 2018-12-19 13:46:12

已有5个回答

  • 156****6690

    在项目没有完工交付使用前,采取预交形式,收入(包括预收账款)*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税率=预交企业所得税,项目完工后,(售房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及附加-三大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收调整因素)*25%=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预交企业所得税=补交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46:49
  • 137****664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46:45
  • 146****2391

    一、首先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所得税的管理主要分为两块:
      1、商品房销售部分:这部分的纳税人才是房地产公司
      2、建设安装工程部分:这部分的纳税人是工程承包方
      二、税务部门对所得税的管理:
      1、如果帐目健全,核算真实的话可以申请查帐征收,而查帐征收中就有一个预征的概念,就是纳税人每月或者是每季度根据利润自己计算出税款预先申报缴纳,然后年末税务部门再查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如果没有帐目或者帐目不健全不真实的话,那么税务部门就会采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也分两种,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一种是定额征收。而房地产业一般都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什么意思呢?就是税务部门会根据行业不同、营业额高低制订出各行各业的大概成本利润率(税务部门叫做应税所的率),房地产业应该是10%-12%左右,建筑业应该是6%-8%左右,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那么10%-12%*25%就等于房地产业税率是2.5%-3%,建筑业税率是1.5%-2%左右,这种管理方式近似于营业税的管理,就是不会管你利润的高低,收入是多少,一律按收入附征,其纳税时间是当月税款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3、几个特殊规定:其一,对于建筑业的收入实现时间确认比较特殊,由于工程项目清算时间跨度长,工程期内工程款的支付一般都是采取的预支、借款等形式,所以税务部门规定不管支付的工程款是暂借还是预支都视同收入实现
      其二,房地产业收入确认的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收取的一切费用都算收入,包括代办证件费用、代收的物业管理费装修水电费等杂费
      其三,对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有特殊优惠政策,如有需要了解私下再谈。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46:30
  • 142****4619


    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不光房地产行业其他所有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另外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低税率和减半征收。

    如果是预征,一般是按营业额的2%。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46:25
  • 145****8042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针对核算不健全或者取得的入账凭据不规范、合法,没法正确核算购进及费用等。税务机关认定需要采取核定的企业进行的一种管理方式。企业所得税核定有两种方法:一是定额,二是定率。定率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即:应纳企业所得税额=营业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率25%)。而这个征收率是个幅度区间,建筑业在8%—20%这个区间,但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采用核定征收。具体规定: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七)除此之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1、连续三年亏损无正当理由、且财务核算存在较多问题的;2、上年查实账外收入占年度总收入的10%以上的。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46:20

相关问题

  • 核定所得税率是由税务部门根据你所处的行业还有你所在的地区来划分的,这个率不是你来算的,如果确实是核定所得税率的话那也是税务局直接就通知你是多少了。如果是6.25%的话那就是按照你收入的25%来征所得税也就是你所得税率核定征收率是25%,那么你每月要缴的所得税就是收入*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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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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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的税率都是25%。不过房地产预缴所得税主要考虑预缴的毛利率。因为预缴税款=毛利X税率。毛利的规定请参照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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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5%(以销售收入计税);2、城建税 税率7%(以营业税计税,分乡1%、镇5%、县城以上城市7%);3、教育附加 税率3%(以营业税计税);4、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1-2%(以营业税计税,是否征收以各省规定为准);5、印花税 税率0.05%(以销售收入计税);6、土地增值税 税率30%-60%(以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土地成本后的增值部分计税,计税较为复杂);7、企业所得税 税率25%(以企业年度利润计税,计算有一定难度);8、如果为个人销售房产,不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所得税 税率20%(以售价减除原购房价及上述1-6项税款后的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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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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