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如何申请安居房呢?

137****5121 | 2018-12-21 21:55:09

已有4个回答

  • 135****5031

    安居房申请条件,以下以深圳举例说明,各个城市都有所不同。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二: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在申请深圳安居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在深圳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深圳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等。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三:如购房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应将符合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四:购房申请人家庭必须年收入不得高于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查看全文↓ 2018-12-21 21:56:08
  • 156****7027

    如今经济发展得比较快,房屋价格自然而然也不,在这个房价的社会,要想买一套房子也并非那么容易,可能很多朋友对于安居房来说有些陌生,其实人才安居房也算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它是一项由政府部分福利性质的房子,那么应该如何申请人才安居房?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人才安居房?
    1、在申请单位(系统)供职。本办法所称在单位供职是指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2、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自建私房、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3、在深圳市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或购房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4、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的,需在三亚事情1年以上(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初始缴纳社保时间在2011年12月之前);申请人具有全日制硕士的,需在三亚事情3年以上(初始缴纳社保时间在2009年12月之前);
    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1、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以上就是如何申请人才安居房?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查看全文↓ 2018-12-21 21:56:01
  • 159****2204

    申请安居房需要的材料
    1、《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9、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安居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查看全文↓ 2018-12-21 21:55:53
  • 134****5835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1.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

    2.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3.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4.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查看全文↓ 2018-12-21 21:55:46

相关问题

  •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全部3个回答>
  • 如何申请安置房

    全部4个回答>
  • 什么是安居房,我们应该如何申请安居房

    全部3个回答>
  •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1.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2.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3.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4.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