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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是什么意思?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呢?

144****5856 | 2018-12-22 09:56:26

已有3个回答

  • 133****1351

    还建房分为两种:区别的重要依据就是土地类型和土地所有人。如果土地所有人为集体,那么就是小产权房;如果具备土地使用权证,是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
    ,并且具备开发所需要的五证
    。那么这样的房屋是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的,只是看开发商何时办理的问题。一般来说农村在集体土地自建的还建房都是小产权房,购买这样的房屋本身就是风险很大的,因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没有保障。
    一般来说,如果是重大城建拆迁的还建房,将来是有两证的。其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这也就意味着还建房为经适房属性。经适房和普通商品房**大的不同即在于二手房的买卖上。经适房签合同满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且在2012年经适房新规发布后立项的经适房项目,在期满后交易,一律要将买卖差价的七成收益上缴。

    查看全文↓ 2018-12-22 09:57:14
  • 142****5919

    你说的还建房的意思不明确,提供的意见给你参考下,有的还建房是因为政府拆迁需安置拆迁地的住户所修的还建房,这种还建房里面有几种情况,一是土地性质属国有出让土地,这种是可以交易的,所建的房屋当然也就可以交易,另一种是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拨土地,这种可以交易但需补交出让金,房屋在补交了出让金的情况下是可以交易的,还有一种是已指定了房屋所有人的,这种就不可以交易了,就是你双方私底下签了交易合同也是属非法的。
    其实总的说起来就是看土地的性质,第一种在二次交易中不需缴纳出让金,费用会低不少,第二种就得缴纳不菲的出让金,第三种就属于非法买卖了。

    查看全文↓ 2018-12-22 09:57:04
  • 156****1564

    还建房是指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部分经济发展快的城市对周边郊区进行城市化建设改造。为统一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与还建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货币交易的形式购买,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
    2、土地性质:大多数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兴建,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
    3、交易税费: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

    查看全文↓ 2018-12-22 09:56:59

相关问题

  •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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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说的还建房不知指的什么,但商品房指的可以用于交易的房屋,商品房一般由开发商组织建设,具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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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权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房产权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房产权应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长年限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房屋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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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土地性质属国有出让土地,这种是可以交易的,所建的房屋当然也就可以交易,另一种是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拨土地,这种可以交易但需补交出让金,房屋在补交了出让金的情况下是可以交易的,还有一种是已指定了房屋所有人的,这种就不可以交易了,就是你双方私底下签了交易合同也是属非法的。其实总的说起来就是看土地的性质,第一种在二次交易中不需缴纳出让金,费用会低不少,第二种就得缴纳不菲的出让金,第三种就属于非法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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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  金 。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  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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