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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计算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35****6138 | 2018-12-25 16:22:09

已有3个回答

  • 156****0485

    婚后购房
    1、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a、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b、如果是部分**款,那适用解释二,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
    a、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款,由子女还贷的,按解释二,共同共有,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b、双方父母出全资的,按份共有,适用解释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的立法本意;
    c、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款,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适用解释二。

    查看全文↓ 2018-12-25 16:23:12
  • 151****7355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8-12-25 16:22:40
  • 145****5669

    大约是按照房屋价格的百分之一左右计算。如果已经通过协商解决,那么是不需要通过法院的,仅仅是通过公安机关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2-25 1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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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进一步推动房产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房产公证质量,1990年8月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房产公证会议”,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同志、各地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和部分地方的公证处、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方面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房地产公证业务的方针,制定了更好地为房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会后,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房产登记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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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做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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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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