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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问题?有没有人知道的,求介绍,谢谢!

158****6045 | 2019-01-02 16:45:18

已有5个回答

  • 132****8204

    带着您的房产证,身份证,您父母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 国土资源局 办理。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1-02 16:49:28
  • 155****2069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土地证若有使用期限,你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出让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期限在土地证或者土地登记档案中都有标明,国有土地出让,90年代才刚刚开始有,就你买的土地来说,出让期限一般不会到期,也不存在买的说法,出让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到时是否要收费续期政策也没个定论。

    查看全文↓ 2019-01-02 16:49:12
  • 147****0642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查看全文↓ 2019-01-02 16:49:00
  • 144****4420

    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1-02 16:48:51
  • 143****4926

    农村土地使用证一般都是集体性质的,你这个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的,过户比较麻烦
    1.买主的户口是当地户口,不然不会给你过户的
    2.你必须的把产权过户完了以后才能过户土地
    3.你必须的有符合过户的相关手续(包括身份证,买卖协议书等相关手续)
    然后你在到该土地所在地的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1-02 16: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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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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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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