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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揭贷款怎么算才省钱呢?

135****8193 | 2019-01-04 1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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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7136

    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贷款购买,但这其中的方法不是每个购房者都知晓的,今天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全款买房

    流程简,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省时方便。对于购置二套房产的人而言,除了省去了贷款利率上浮的支出外,也节省了与银行周旋的时间和精力。

    易出手,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比较方便,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押。

    但随之而来的压力也会比较大,一次性全款购房,对于那些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购房者来说,会成为一个不小的负担。

    商业贷款

    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组合贷款

    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32:40
  • 151****6579

    住房贷款是指个人向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申请用于购买住房,并用该住房作为抵押物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已有住房,因需要装修或其它家庭消费用途需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不属于购房贷款,不属于本文介绍的情况),住房贷款按贷款资金的来源可分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由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贷款资金,商业银行受托管理)、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我国的商品房在出现在八十年代,商品房开发并且发展起来的时间为九十年代,而住房贷款的起步更晚,基本上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批量放发。住房贷款怎么贷才划算?这个问题历来众说纷纭,由于房贷计算公式复杂,普通贷款购房一族对住房贷款的认知有限,而近些年媒体的报道也显得有失专业,国民被各种“雷人标语”误导。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32:33
  • 135****8136

    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这种方式每月还相同的额度,本金和利息的数额会不同,前期还本金额大于利息额;后期还利息额大于本金额。这种还款方式适合有稳定收入的贷款申请人,安排收支比较方便;它的缺点在于所还利息额比较多,利息不会随本金的减少而减少,还款总利息较高。

    2.等额本金还款。这种方式是贷款申请人每月所还本金相同,每个月利息会随本金额的减少而减少。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但是所需支付的利息总额相对较少,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3.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这种 还款方式一般只对小额短期贷款开放。适用性不强。

    4.按期付息还本。这种方式是贷款申请人自主决定按月或季度或每年时间的间隔还款。简单的说,就是贷款申请人按照不同财务状况,把每个月要还的钱凑成几个月一起还。

    银行办理贷款要选择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不同的还款方式每个月还款的资金不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和银行贷款怎么还款划算的相关介绍。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32:28

相关问题

  • 继承过户**便宜,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了,其它大税都免的。但继承必须是房产业主都死亡,并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才**便宜。其它两种方式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报税价是双方商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低的评估价。双方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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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商品房是“房屋”概念中与非商品房相对应的一种类型划分。意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开发、建成后的用于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等)。主要特征首先在于“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建造;其次,经房地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于市场自由出售;再次,它具有商品的全部属性,并在法律上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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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额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 [ 本金 * 月利率 * (1+月利率)贷款月数 ] / [(1+月利率)还款月数 - 1]其中:每月利息 = 剩余本金 * 贷款月利率每月本金 = 每月月供额 – 每月利息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中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按月递减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 (本金 / 还款月数)+ (本金 – 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每月本金 = 总本金 / 还款月数每月利息 = (本金 – 累计已还本金) * 月利率计算原则:每月归还的本金额始终不变,利息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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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哪些:(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98年9月1日实施的《消防法》第10条规定了消防强制验收制度,《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了环保强制验收制度。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组织验收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但此后我国改革了竣工验收制度,1999年施行的《合同法》第279条明确了开发商为组织竣工验收和确认工程合格与否的主体。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开始施行。《质量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该条款进一步对《合同法》第279条进行了阐述,从而使《建筑法》中未能明确的验收主体**终认定为建设单位。(二)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5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安徽省建设厅亦于2004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04]275号),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另外,建设部于2000年4月7日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终测绘该法定条件的依据是,建设部于2001年04月04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四)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该法定条件在《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实施)第49条中有规定:入住条件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但必须达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此外,有人主张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提供作为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之一,其依据是建设部于1998年5月20日所下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笔者不赞同此种观点,该“两书”仅应作为在交付时提供的资料,而没有必要将其作为交付的法定条件。以上法定条件中,其中第一项法定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环保、消防验收合格)是强制性条件;而其他法定条件均具有行政管理性,若当事人约定与该部分交付条件相冲突,则以约定为准。怎么才算完成交付:对于房屋的交付,**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房屋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移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履行行为,应当予以区分。当然,按照上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移转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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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一般是30%,以前一般只需付20%.凭和房产商签订的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去贷款,当然一般在售楼处也会有银行现场办理贷款的.银行户头只需每个月初放入还款的钱款即可,当然你多放也可以,你有多少银行扣多少,这就是提前还贷了,换句话说如果你每月还2000,你放了10000在银行卡上,银行将直接拿掉10000,而不会只扣2000,算你提前还贷.按揭当然是年数越短越好,这样可以少付利息,不管怎么样贷款利率总是远远高于你存款利率,年限越长利率越高.买二手房也要看性价比,一般来说主要是看中地段,新房总是越造离市区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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