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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合同需要经过公证吗?

146****3933 | 2019-01-11 23:11:35

已有4个回答

  • 154****1674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要看具体情况 二、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于一99一年吧月三一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及相关规定,有五种情况是需要对房屋交易进行公证的。 一、继承房产,原产权人已故,合法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三、买卖双方或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 四、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分居时分配家产的依据。 5、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人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陆、台同胞、华侨、外国人买卖房屋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的,并提供下列证明: (一) 香港同胞应提供司法部认定和委托的律师办理公证; (二) 澳门同胞应提供司法部认定和委托的漆个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书; (三) 台湾同胞应提供台湾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书; (四) 华侨、外籍华人须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公证和认证证明,或者提交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 (5) 外国人须提供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使馆认证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 另外,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人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二%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二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一.二%收取;超过二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一%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吧%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一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一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一%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查看全文↓ 2019-01-11 23:12:16
  • 155****5132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不需要公证,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委托书需要公证,如果是按揭买房,银行一般需要办理贷款公证。

    查看全文↓ 2019-01-11 23:12:13
  • 146****8109

    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公证。
    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 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

    查看全文↓ 2019-01-11 23:12:01
  • 154****1615

    需要公证。
    签订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查看全文↓ 2019-01-11 23:11:55

相关问题

  • 该房屋你家购买之前就没有房产证吧?但为何又有土地证呢?土地使用性质是什么?房屋究竟是什么原因没办理产权证?这些问题你得搞清楚先。我是律师,之前干过公证,也参与过拆迁,就你的问题,我先给你一些初步提示:一、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现在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家公证的,不知你家99年买房时公证过没有。二、如 果房屋本身是合法的,你们家购买了房屋后,就已成了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从你家与房屋的前主人之间来看,这套房屋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拆迁补偿收益)应该归你家享有;但是,买卖双方当时毕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知道土地使用权过户了没有),房屋的物权能可还登记在原主人那里(假如这套房屋当时登记过的话),那么对于你家与原主人之外的第三方(比如房管局、国土局、拆迁办)来说,他们只按档案正式登记的内容认定房屋归属,因此他们在拆迁房屋时可能还是只认原房主。当然,有的拆迁办只图赶快拆完了事,或许根本不顾法律问题,只要调查确定房屋已卖给你家了,就直接给你家补偿(如果补偿的是房屋,往往新房登记时还会有麻烦,现金补偿则无妨)。三、本人之前参与拆迁时会很重视法律问题,我会先调查房屋的合法性,假如你家的房屋是合法的,但之前交易后又没有过户,那么我会要求房屋的原主人出面签署一份文件承认房屋已卖给你家并且拆迁收益归你家所有,同时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你家办理与房屋拆迁相关的所有手续。建议你先做好如下几步:1.找到当时买房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2.打听好原房主现在何处及联系方式;3.查清我之前提出的问题;4.与拆迁办联系了解本次拆迁的流程,以及他们针对你家这种情况是否有相关应对方案。因我不了解全部事实,以上建议仅作参考,不作**终决策之用。你的事情**终都有解决办法,不用过于担心。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追问您好,没有房产证过户土地使用证也不能过户,而当时卖家并没有登记过房产,但是交过税(有当时的税票),现在有的手续就是当初的买房发票(是原主人与他所在单位的买房发票,不是我与他之间的协议),还有前面提到的房子的税票。追答房屋当时是原主人单位的集资房还是福利房?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如何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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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因此,购房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购房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一)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就是指开发商和购房者在经过协商后,都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购房者会签订一个新的协议明确表示解除购房合同。(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解除购房合同。根据上面的论述,在符合上面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下,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具体怎么解除购房合同呢?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开发商,购房合同在通知到达开发商时解除。如果开发商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正如其他所有合同一样,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要遵守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购房合同既可以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解除;也可以在符合六种法定情形时,由购房者解除。不过,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时,必须要通知开发商。**为关键的,购房者应当在解除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备份相应的证据,不然到法庭上可是有理说不清的。如果开发商因为解除购房合同一事而闹上法庭,那购房者就必须抓紧时间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毕竟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没证据,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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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协议公证,此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不能是再卖与第三人,否则你将承担先前与朋友签署的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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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项如下: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2.8米。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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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 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 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 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 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 6.如果对合同不满意,需要修改,一定要给开发商发律师函,必须马上给予书面回应,否则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7.签订合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也是格式合同!你应该留存!注意物业费是否是承诺的金额! **后 说句实话,现在很多地方目前还是卖方市场,开发商那里都是格式合同,没有选择! 我们前一阵刚刚给很多客户签合同,包括很多律师和高官,都是老老实实的签了!开发商同意给你改的,都是无关轻重的东西,真正涉及到双方利益的,都是坚决不同意改的,否则就不和你签合同! 其实真正注意的就是合同公证费,你的房号名字身份证号别错,付款方式别错!需要交的费用多准备点,省的多跑 其他真的是无能为力,闹了一肚子气,却解决不了问题! 毕竟在开发商面前,客户属于弱势群体,但是维权意识是客户必须具备的,社会才会进步! 嘿嘿,如果跟开发商吵的不可开交,将来办很多手续都会受到刁难,也是很麻烦的!尽量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自己不生气,别人气不到你!让别人去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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