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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如何收费才合理呢?

139****0250 | 2019-01-20 18:39:36

已有4个回答

  • 154****2668

    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售房者如果想要将房屋卖出个好价钱,就需要做房屋评估,如果购房者需要进行贷款,那也需要做房屋评估,既然要做房屋评估,费用应该如何计算呢?房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其实,这些都有着相关规定可以遵循,现在就看看关于房屋评估费有哪些具体规定吧?

    一、凡依法设立并经资质审核合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由北京市物价局会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仲裁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出现的价格纠纷,需重新核定价格的,按标准的20-40%计收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书面咨询费、房屋租赁代理费和房屋买卖代理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独家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六、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收费办法及服务的内容。

    七、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因中介服务机构主观故意服务失实、违法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或者有欺诈行为的,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未经确认,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由物价检查机关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0.1

    注:本标准执行中可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2、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档次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费标准(万元)

    1 5以下(含5) 4-8

    2 5-20(含20) 8-12

    3 20-50(含50) 12-20

    4 50以上20-40

    查看全文↓ 2019-01-20 18:40:29
  • 138****7107

    (1)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套型(小厅、小厨、小卫)扣减10%。

    (2)楼层对价格也产生影响,若1层和5层为基准价,2层和6层为-3%,7层为-5%,3层和4层为+3%,若是楼顶则为-5%;而朝向如无朝南窗则为-5%。



    (3)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混合一等结构房屋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
    (4)一般旧房的套型落后,使用不便,功能陈旧,在这方面是无法和新建商品房相比的。此外,朝向、楼层等自然状况,也会对价格产生一些影响。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仲裁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出现的价格纠纷,需重新核定价格的,按标准的20-40%计收评估费

    查看全文↓ 2019-01-20 18:40:17
  • 134****6886

    买房子的评估费计算方法:

    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查看全文↓ 2019-01-20 18:40:10
  • 134****5697

    一、房屋评估的依据是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二、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
    》第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第七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查看全文↓ 2019-01-20 18:40:05

相关问题

  • 一、房屋评估的依据:1、房屋评估的依据是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2、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第四条①、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②、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3、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第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二、房屋评估费分档计算如下所示:(1)、如果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2)、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1000万的,则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3)、再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0—2000万的,则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1.5%进行收取。(4)、更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2000—5000万的,则2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8%进行收取。(5)、如果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5000—8000万的,则5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4%进行收取。(6)、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8000-10000万的,则8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2%进行收取。(7)、如果所需要评估的房价的总价值甚至高于10000万的,则10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1%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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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文件名称:1、《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2、《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3、《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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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1)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2)100万以上 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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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评估费由申请评估人垫付,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发票后,可以加入到执行标的中,**终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4条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终负担。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1)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2)100万以上 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 评估费= 100万乘0.5%+50万乘0.3%)从司法实践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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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都是梯度收费,百万以下千分之五,百万以上再减半,要是二手房出报告,有认识人200一个,不认识就按上面的收,**多打打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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