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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陷阱一般都有哪些?

131****5169 | 2019-01-23 1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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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7953

    一、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

    1、个人现金收房

    一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此时不法中介可以将房子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

    2、买卖合同猫腻多

    有时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持久纠纷。

    3、代理合同陷阱

    在《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但是对中介的行为约束甚少。但实际上,正规的中介合同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

    4、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许多人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出售,然后房产就无法过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

    1、购房者在与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购房者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以免被不法中介欺骗。

    5、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1-23 11:14:35
  • 156****7330

    一、产权状况陷阱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若房屋仍设定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而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如此,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购房人应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产调),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二、房屋类型陷阱

    现在市面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即公房)。如果这类使用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不能转让。同样,要避免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另外,若求购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的类型必须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否则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用途。

    三、合同签订人陷阱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但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产权人或其他共有产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此种情形对购房人将非常不利。

    规避方法:根据产权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预售合同)确定产权人。若签订合同并非产权人,购房人应要求其提供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规避方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五、交房模糊约定陷阱

    有时,买卖双方对预付款方式已有明确的约定,但却疏忽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在此可能会涉及到交房的具体时间。交房时相关费用的结算。若无具体约定,则可能出现逾期交房,却无法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被动局面,及相关费用无人结算的尴尬情况。

    规避方法: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方在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些常见的交易陷阱及规避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避免各位购房者掉入交易陷阱中,保障好自身的权益。

    查看全文↓ 2019-01-23 11:14:32
  • 154****2906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查看全文↓ 2019-01-23 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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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1、个人现金收房一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此时不法中介可以将房子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2、买卖合同猫腻多有时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持久纠纷。3、代理合同陷阱在《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但是对中介的行为约束甚少。但实际上,正规的中介合同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4、无法办理产权过户许多人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出售,然后房产就无法过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1、购房者在与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3、购房者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以免被不法中介欺骗。5、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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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1.“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 2.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 3.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还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还需要留意,房产在法律上有没有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 二手房交易买卖中,购房陷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1.中介公司除了吃差价外。2、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3、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4、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5、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6、虚夸房屋面积,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7、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中介公司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8、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定金,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反悔,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

  •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的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并且潜藏着许多陷阱,所以在进行交易时,购房者一定要小心谨慎,**好多了解二手房交易陷阱的具体类型,以及应对方法之后,再去购买房产。一、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1、个人现金收房一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此时不法中介可以将房子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2、买卖合同猫腻多有时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持久纠纷。3、代理合同陷阱在《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但是对中介的行为约束甚少。但实际上,正规的中介合同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4、无法办理产权过户许多人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出售,然后房产就无法过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1、购房者在与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3、购房者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以免被不法中介欺骗。5、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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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中介机构无证经营。这种机构大多无固定场所,发生问题就转移,使消费者无法投诉,所以消费者应首先看有无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二)既收佣金又吃差价。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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