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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135****7531 | 2019-02-27 10:14:56

已有5个回答

  • 152****0281

    各地有所不同吧,仅以北京为例: 北京落实《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则制定部门有关负责人11月8日透露,《通知》要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方可获得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北京市实施细则中的“人均住房面积”将采纳市统计局计算的2009年数据,初定不会超过30平方米。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11月2日发布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查看全文↓ 2019-02-27 10:16:06
  • 137****8393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1、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较低两成的政策。
    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较低**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所以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询问当地的管理核心,较低**是多少,从而减少购房带来资金紧张的问题。
    申请对二套房公积金流程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当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想换资料。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
    3、家庭稳定经济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核心。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5、银行按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核心复核,符合通过后,等待放款。

    查看全文↓ 2019-02-27 10:15:57
  • 143****8564

    公积金贷款限制由地方规定,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不能用于购买第三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查看全文↓ 2019-02-27 10:15:46
  • 155****8397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无关)。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哪些?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也随着新政的实施而收紧,在**低**比例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
    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低**比例由30%调整为40%。购买二套二手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贷款**低**比例由40%调整为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25年以下,贷款**低**比例由50%调整为60%。
    此外,住房公积金审核标准也更加严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可以按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而存在贷款记录的,不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即便贷款已经结清,仍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3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查看全文↓ 2019-02-27 10:15:37
  • 158****3453

    一、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1、据介绍,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首套普通自住房,其面积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包括90平方米的,贷款的**款比例要高于20%;除此之外,贷款**款比例要高于30%。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是贷款的单一用途。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认定的原则依然是“认房不认贷”,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当地无住房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买则算二套;在当地无房,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且贷款已经还清,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当地住宅,则为首套。
    2、离婚一年内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贷款政策执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款比例依旧为20%,未进行调整。首套房贷款的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贷款的高额度为80万元。
    4、信贷对商贷和公积金的长贷款年限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长30年调整为长25年。这与借款人所购房屋是首套还是二套、商贷还是公积金、普通和非普通住宅都没有关系。这将意味着借款人每月的月供压力更大。

    查看全文↓ 2019-02-27 10:15:25

相关问题

  •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全部4个回答>
  • ①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的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且申请了贷款时处于的缴存的状态。②对于经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了建立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的,足额的正常的缴存住房的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 ①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的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且申请了贷款时处于的缴存的状态。 ②对于经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了建立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的,足额的正常的缴存住房的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 ①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的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且申请了贷款时处于的缴存的状态。②对于经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了建立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的,足额的正常的缴存住房的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 编者按:公积金二套房贷如何运用,对于二套房住建部等部门如何规范,有效保证住房需求的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如下,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差异很大,特别是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所以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凡不符合《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将贷款限定于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正本清源,更好地发挥其基本住房保障作用。为此,《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基础是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按照《条例》规定,职工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应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高贷款额度控制。**高贷款额度是根据权责对等、支持基本住房需求、资金充分运用、机会均等、流动性合理等原则设定的。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