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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政策有哪些?

135****1779 | 2019-03-07 07:41:51

已有3个回答

  • 143****3322

    中央政府投一点,当地政府拿出一点,职工居民也要拿出一点钱。但是:当地政府没有什么积极性。一个好政策被歪嘴和尚念跑了调。老百姓没有什么法子的。这里面没有大的油水可捞。因此:不合理的事太多太多。但是没有房产证是当地政府的土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3-07 07:42:42
  • 137****0133

    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的几年进行了相当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有哪些?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如今的社会上还有很多类似于上述情况的棚户区需要改造,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觉得并不是能一次性改造完,所以我们棚户区改造的补偿等问题就会出现很多,这也需要我们人的理解和努力,相信在我们的互相理解和一致努力下,我们的人都能过上好的生活。

    查看全文↓ 2019-03-07 07:42:24
  • 132****2123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
    三、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2、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3、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4、其他的搬迁奖励。
    房屋换购标准是什么
    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吉林省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二条: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有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六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七条:为了加快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3-07 07:42:17

相关问题

  • 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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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所有,由区负贵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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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到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3、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5、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6、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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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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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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