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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积金可以跨市买房吗?

138****9667 | 2019-03-07 23:36:23

已有5个回答

  • 146****3791

    可以在当地买房,之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比较麻烦。
    各地管理不尽相同,以当地管理机关的答复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3-07 23:38:42
  • 148****8373

    1、现在可以跨市买房,国家这么规定的,但现在由于地方保护,各个地方的具体执行不一样;
    2、你**好到你所要购房的区域开发商处咨询一下,就知道能不能跨区域提取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9-03-07 23:37:03
  • 148****6522

    可以的,不过两地需要是公积金的互贷城市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9-03-07 23:36:53
  • 135****7165

    公积金暂时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可用于本人在缴存城市的租赁房屋及购房。
    对于第二套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的问题,以北京为例,2015年**新政策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的,为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须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不含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低**款比例为3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各地公积金政策多有不同,具体还应参考当地公积金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3-07 23:36:46
  • 146****0988

    住房公积金属于本地,本级财政拨款.跨地区自然不能使用. 所以如果想转过去用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有一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凭借相关手续(比如,单位相关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已交公积金年限,等)可以取出.走第2条路就可以购买了.但是轻易不要使用.
    附:还提供一个部分地区可以用到的.
    如果真的想转,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从单位性质上考虑,如果是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在两地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登记在册.您可以首先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先转到连云港地区.另外将自己的身份证的原先户籍,仟往该地区.(连云港有自己的亲戚**好).然后拿着您的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先从昆山公积金处迁出,而后在连云港公积金处迁入.才可能使用您的公积金在连云港地区购买您的房屋.很是麻烦.(注意,有的地方明确规定,新迁入的主体,在本市工作不到2年(或3年)不得使用住房工积金)
    一般没有人走这一条路的.

    查看全文↓ 2019-03-07 23:36:41

相关问题

  • 异地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申请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操作的话,满足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就可申请。一般流程如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全部5个回答>
  • 有些省份可以,而有少部分省份公积金是不可以跨市购房的。因为不同城市的在贷款方面是有所差异的,所以在选择异地贷款购房的时候切记要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业务的详细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告知贷款所需要的条件和需要审核的证明材料。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步骤:①向申请贷款的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中心接受异地贷款咨询并告知所需材料。②本人或委托人向原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原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确诊购房人贷款情况,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房贷或首次公积金房贷已结清的职工,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③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异地贷款后,向原城市公积金中心确认表格信息的真实性。没有问题的,按规定时间履行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至原城市公积金中心。④在外地还贷期间,如果公积金个人账户变动,原城市公积金中心应立刻告知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在接收贷款人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外地贷款重新记录。⑤异地贷款若出现逾期,原城市公积金中心要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始催收工作,依照贷款合同可划拨贷款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的,弹药符合一定的转移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具体办理步骤如下: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公积金转移2、公积金转移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3、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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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你是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你必须在所购房当地办理!2,如果你在珠海有房产,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用途是购买十堰的房产!但是目前对于进入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资金把控很严,能不能操作要看珠海当地银行的政策!3,你的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地使用,跨区域是不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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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使用的,但是还不是全国都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要依据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确定。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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