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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交房怎么办呢?该如何处理呢?

141****7727 | 2019-03-12 20:33:13

已有3个回答

  • 135****5920

    1、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验收的基本条件,但是这个是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有义务保证房屋在按期交付和具备使用功能,不能因为没有通过验收,而将对客户的义务躲避掉,这个是违背合同的,也使违法的。
    2、不能按期交付,除了不可抗力(合同中会有注明),应该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一般制式合同的内容都是按照超期的时间乘以违约金比例,例如晚交房每天支付房款万分之一或多少的赔偿金。
    3、若你们想起诉开发商,首先,联系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尽量联系业主,因为不能按期交付肯定是群体性的事件,这样有利于打官司,也有利于讨回你们的损失,一般律师也希望这样。

    查看全文↓ 2019-03-12 20:33:52
  • 136****1014

    首先痛斥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从效率的角度,就不一一回答了。综合您的陈述,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两书一表,您完全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虽然涉及很多业主,但也不建议向政府反映。因为完全可以通过起诉开发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好运。

    查看全文↓ 2019-03-12 20:33:43
  • 135****8343

    由于施工进度延缓、销售不畅和资金链断裂等原因,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事情时有耳闻。面对逾期交房,很多购房者有闹心不已,期间牵扯到的房产纠纷不断。那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逾期交房如何赔偿?
    1、遇到延迟交房,应仔细查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2、应了解逾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开发商索赔天数为实际交房日与合同约定交房日的差,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如果协商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三十天内向买受人退还全部付款,并支付1%的违约金,如果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

    查看全文↓ 2019-03-12 20:33:36

相关问题

  •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扩展资料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交房(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例如,双方约定收房时要完成精装修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购房者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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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主坟有两种定义:一、真正意义上的无主坟,坟墓主人已经没有直系亲属。对于这类无主坟进行迁坟就可以。二、不清楚坟墓主人情况的坟地:这并非真正的无主坟。对于这类无主坟的处理,建议可参照拒绝领取补偿费的情形处理。即严格走征地补偿安置的程序,有关文书的送达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补偿费可以提存的方式支付,以避免之后因坟墓主人出现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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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告他,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不允许有单方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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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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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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