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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153****6213 | 2019-03-15 14:38:37

已有3个回答

  • 134****4520

    可以,销户提取就可以。

    一、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提取资料: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或户口准许迁出本市证明。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提取资料: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二、解除合同提取的限制:

    (1)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39:15
  • 154****1296

    只要理由符合规定,可以一次性提取。比如**、支付月供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39:01
  • 138****6836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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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是用于什么

    全部13个回答>
  • 一般需要解除劳动合同3年后才能提取,这种提取方式都是销户型提取。具体的细节可能每个地区不是很一样,我们这里是携带销户型提取审批表、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三联)、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一般都是单位的社保员去办的。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咨询我18328087809

  • 想要一次性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离职、退休、或者换工作等。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以提交申请,把原有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的全部取出来。2、出国定居准备打算出国地区,凭借着相应的手续,也可以把账户当中的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3、出现意外情况职工出现的意外情况,比如说出现了死亡或者是被依法判刑,对于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的全额提取。除了以上的这几种情况之外,如果打算购买装修或者是翻新建设,自有住房也可以提出申请,把账户当中的余额用来购房,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于偿还房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但是以上的这几种情况,在一次性提取的时候,所提取的额度不能够超过自己所支付使用过的额度。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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