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怎么才算二套房? 怎样的房子才算二套房

144****9800 | 2019-03-27 16:54:28

已有3个回答

  • 135****5372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查看全文↓ 2019-03-27 16:54:45
  • 133****6635

    全付款跟一套二套没关系的,现在政策规定的二套房是说,买二套房要**50%以上,贷款按正常利率上浮10%,但并不是说不准买二套房,只要你有钱,买三套四套都行,只是贷不了款,要一次性全付款的,补充说明,二套房是经家庭为单位的,只要你夫妻二人中有一人有商品房再买就算二套房了,小产房不算的。

    查看全文↓ 2019-03-27 16:54:38
  • 144****9349

    如今很多人随着生活水平的上升,都想着为家里的老人或者自己在清净、环境好一点儿的地方购买第二套房子,作为以后养老用途。闲暇下来清净悠闲的地方自然是首选,既然早做打算,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在异地购房算不算二套房、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又是什么?毕竟二套房还牵扯着好多政策,这让很多人迷糊了起来。那今天我们就来认清二套房的概念吧!



    异地购房算二套房

    根据新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头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4、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7、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所以啊,想要借“假离婚”手段来买房子的人们一定要注意了,这个法子可能行不通了。既然买房子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那就不要再去逃避一些躲不掉的政策了。相信看了二套房的界定标准,你一定对异地购房是二套房这件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这下就可以结合二套房的政策,仔细考量一下你是不是真的需要购买二套房吧!

    查看全文↓ 2019-03-27 16:54:34

相关问题

  • 1 、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否则,算第一套。2、 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规定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4 、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5、 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6、 名下有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名下有房,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7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全部3个回答>
  • 以下七类情况可算第二套房: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全部3个回答>
  • 首二套认定,认房又认贷,房是成都的房,看在成都市有没有住宅,贷是全国的贷,看在全国范围有没有贷款尚未还清。认定为二套房的话,会将基本**百分之三十上调为百分之六十,贷款基准率上浮率会从百分之十变为百分之二十,少数银行上浮百分之三十或四十

    全部3个回答>
  • 以下七类情况可算第二套房: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全部3个回答>
  • 《补充通知》已于12月5日印发,重点明确了以下问题: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