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无租房合同怎样领取住房公积金?有人知道吗?

153****2527 | 2019-03-27 21:42:04

已有3个回答

  • 154****2826

    1,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具体来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2,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3,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公积金提取,
    4,公积金提取时受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3、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3-27 21:43:33
  • 134****4534

    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9-03-27 21:43:20
  • 142****184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9-03-27 21:43:07

相关问题

  • 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明细表包括:(1)将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2)开发商也应将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除此之外,购房人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终设计图纸或者**终设计方案、**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非公摊面积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全部4个回答>
  • 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1、需要先准备好个人的资料,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用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用来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者是房屋所有产权证。2、到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需要由单位先进行预先的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办理手续的提交。4、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员会对个人资料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的话会通知申请人前往办理相关的手续。5、一般会在一周之内把申请的款项转入的,个人的账户当中。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1、购买房子提取。2、无房职工租房提取。3、职工离职提取。4、重大疾病或者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以提取、职工去世提取。5、退休提取。6、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7、出境定居提取。

  •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离、退休的;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全部3个回答>
  •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全部3个回答>
  • 开发商会根据整栋楼的公摊面积,计算公摊系数,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摊面积/整栋楼的建筑面积。每一户的公摊面积=用本户的建筑面积×公摊系数,而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