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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出租吗?可以的话麻烦都说说?

146****8295 | 2019-03-29 18:21:59

已有3个回答

  • 154****2399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查看全文↓ 2019-03-29 18:22:51
  • 132****1448

    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已购限价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因此,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房可以出租并且出售。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
    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查看全文↓ 2019-03-29 18:22:29
  • 154****1240

    公房可以出租。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限价房是保障房的一种,其上市有着特殊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3-29 18: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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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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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公司表示2.7%的经济服务费中已包括房地产登记、办理房屋入住相关手续等费用,购房者只需额外交纳80元的房本工本费及公司代收的1500元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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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银行确实是要求将商品房两证抵押在银行的,您的情况可以直接和银行协商,领取两证后,您凭房屋两证去办理落户,您是要落户远城区的话,携带相关的资料去房产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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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卡激活方法有以下几种:网上预约激活步骤:首先进入网页,某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网上预约”,进入个人登录页面;输入公积金帐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点击登录成功,个人公积金帐号即被激活。柜台开通方法: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卡的激活操作。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身份证件;在网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默认情况下,公积金卡在网上的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在银行柜台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时,需要提供公积金卡密码和存储卡(银行卡)密码。注: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字母用“0”代替。综上,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上述方法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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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所以,车库没有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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