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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经适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商品房吗

156****2358 | 2019-03-30 17:04:46

已有4个回答

  • 131****2391

    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

    只要是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

    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查看全文↓ 2019-03-30 17:05:12
  • 138****9914

    不可以的,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提供的一种居住方式。如果名下购买其他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必须办理退房,或者在居住满足5年后可以补交土地收益等差价进行全部产权收购。

    查看全文↓ 2019-03-30 17:05:06
  • 147****3362

    购置房产是人生中的大事,我们在购房的时候都应该听说过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对于许多收入较低的人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那么大家知道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吗?赶快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图片来自网络)



    01 房屋面积不同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以保障性为主,并且主要出售给收入较低的家庭,因此在房屋面积以及结构上都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建设标准,满足购买方的基本需求。





    (图片来自网络)



    02 建设目的不同



    建设商品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取获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



    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非如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



    查看全文↓ 2019-03-30 17:05:01
  • 137****4039

    多年前,何女士在长沙人民东路上的某经济适用房小区,购置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两室两厅的房子,一直是何女士一家人温馨的“小窝”。去年,为了改善居住环境,经济已较为宽裕的何女士在长沙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买了新房之后,何女士才想到现在手中的这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无法出售,也不能出租。



    何女士致电本报广厦热线82205019咨询,已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手中的经济适用房办理相关手续,能转为商品房上市交易吗?



    随后,记者致电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了解到,2012年,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长沙市颁布了《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具体包括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购住房。该办法要求经适房上市交易前,必须缴纳土地价款(或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取得完全产权。



    该办法中的第八条规定:2007年11月19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购买经适房,再行购买其他住房的,经适房可由政府回购;也可由购房人在购买经适房满五年,取得经适房产权证或者符合经适房产权证办理条件,并且按照规定补交150%的土地价款后上市交易或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何女士的情况,何女士购买商品房的时间为2015年,晚于《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在2012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之后,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手中的经济适用房不能再进行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3-30 17:04:52

相关问题

  •  不能。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按照这些规定,你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再次购买商品房,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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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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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可以卖,石家庄的限购是名下有2套住房的就不能了,你这个可以。你去房管局带上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开准购证就行。开出来就可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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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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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政策出台之前的老经适房家庭如果再购买商品房,不必向经济适用房所在区房管局备案,也不会被政府回购。再次购买商品房时是完全没问题的。如果是政策出台之后的新经适房家庭的话,则需要按照新规定执行:“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其实上面这段政策原文简单翻译过来就是:不满五年的经适房不能买卖,如果你说我现在有钱了,就想买商品房,那么你需要先把名下的经适房向相关部门申请回购,待经适房被收回后你才可以申请购买商品房。如果是满五年的情况,政府有优先回购的权利,有些区县是需要政府先出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然后你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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