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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 我的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能补办吗

147****1886 | 2019-03-31 19:41:15

已有3个回答

  • 146****4956

    可以补办合同,流程如下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流程如下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3-31 19:41:29
  • 158****4197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购房合同丢了可以怎么办呢?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查看全文↓ 2019-03-31 19:41:25
  • 134****8551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在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解决方法。



      房产证与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与购房合同补办流程

      若是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那么,如果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呢?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

      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2.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查看全文↓ 2019-03-31 19:41:21

相关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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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补办合同,流程如下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流程如下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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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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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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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购房的付款发票丢了这个发票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付款凭证了,丢了之后的影响还是很明显的,不过补救起来也没有那么困难。首先是按揭买房的**款发票,这个发票的影响要稍微小一点,因为我们的房屋款项还没有交完,当我们交完了款项之后,还会有一个全款发票,这张发票就要好好保存了,毕竟有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过户这些。其次全款买房的发票,有些财大气粗的朋友会全款买房。如果全款买房的发票丢了的话,就是要麻烦一些。我们得带着身份证明和购房合同这些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他们的发票存根,然后再通过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就行了。提到房地产行业,有本小说比小编描述的更加立体宏观,推荐给各位品鉴。第二:那么大的购房合同被你丢了怎么办?因为这个买房是有流程的,而且还存在预售制度。所以我们根据三种不同的情况来教大家怎么补救。1、还没有在开发商那里做预售登记的情况这种情况是**简单的,因为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我们只要将原先的合同作废,花个工本费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了,毕竟都是制式合同很快的。2、预售登记已经完成,但是贷款还没有确定对于绝大多数朋友来说都是要贷款买房的。因此,在我们已经做完预售登记之后将合同丢失的话,就要通过报纸等公开媒体,进行合同报废声明的公示,这个时间是三个月。看看,多耽误事吧。时间到了之后,再拿着刊登有报废声明的报纸去注销原先的合同,然后就可以签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了。3、登记也做了,贷款也完成了,结果合同丢了这个时候,首先就是像上面一样,先去报纸上做个三个月的报废声明。然后再去找银行签一个新的协议,将重新签订的合同放到银行。虽然说合同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制式合同的编号是不同的,所以你重新签合同之后,就要与银行协定将原来的合同号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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