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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买卖注意哪些问题?

153****3393 | 2019-04-04 22:56:07

已有5个回答

  • 146****5276

    1、由于安置房属于一些特定的拆迁安置修建的房屋,所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买卖和出售的,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达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买卖。
    2、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3、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
    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5、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9-04-04 22:58:38
  • 131****8214

    相较于一般房屋买卖,安置房的买卖存在着更大的风险,包括房产证延迟取得等。本文将针对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作简要分析。

    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

    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查看全文↓ 2019-04-04 22:58:30
  • 143****8139

    安置房是可以卖的,不过买卖安置房会有一定的风险,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

    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

    查看全文↓ 2019-04-04 22:57:39
  • 147****5735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根据该政策,卖方不得在获得财产证明之日起五年后将房屋转让给买方。在漫长的五年中,房价的走势是不可预测的。当房价急剧上涨时,卖家可能会再次将房子出售给较高价的房屋。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搬迁单位可能在**终转让之前已经买卖了十几次。农村安置房购买者无法获得足够的销售合同保障。许多搬迁和安置的买家认为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房子已经支付,房子已经装修,卖家违反条约也无妨。但实际上,完成转让手续的买方将在法律上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买方搬出房屋。住房安置。

    第二,买房无法取得二次拆迁的利益。
    有些农村安置房会面临再次拆迁的情况。这时候拆迁办的补偿金额高于拆迁农村安置房的交易价格,卖方和买方经常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分配发生争议。从法律上讲,拆迁补偿仍属于卖方。其实卖方在收到购买后仍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中会出现不可预见的音素。比如:卖方在转让完成之前就已经死亡,卖方的继承人对合同提出异议,认为买方的价格太低了。买方必须与从未见过的继承人谈判,然后参与卖方的家务。**终,买家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他们面临着新的问题。卖方可能有几个继承人,有些继承人可能还不在国内。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通过外交途径提供服务。

    买房者在购买农村安置房时,只看到了比较低的价格,更加应该看到农村安置房的风险。购买农村安置房其实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查看全文↓ 2019-04-04 22:57:34
  • 151****2248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

    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3、房屋的权利人

    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4、相关费用的缴纳

    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查看全文↓ 2019-04-04 22:57:25

相关问题

  •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根据该政策,卖方不得在获得财产证明之日起五年后将房屋转让给买方。在漫长的五年中,房价的走势是不可预测的。当房价急剧上涨时,卖家可能会再次将房子出售给较高价的房屋。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搬迁单位可能在**终转让之前已经买卖了十几次。农村安置房购买者无法获得足够的销售合同保障。许多搬迁和安置的买家认为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房子已经支付,房子已经装修,卖家违反条约也无妨。但实际上,完成转让手续的买方将在法律上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买方搬出房屋。住房安置。第二,买房无法取得二次拆迁的利益。有些农村安置房会面临再次拆迁的情况。这时候拆迁办的补偿金额高于拆迁农村安置房的交易价格,卖方和买方经常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分配发生争议。从法律上讲,拆迁补偿仍属于卖方。其实卖方在收到购买后仍有权获得拆迁补偿。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中会出现不可预见的音素。比如:卖方在转让完成之前就已经死亡,卖方的继承人对合同提出异议,认为买方的价格太低了。买方必须与从未见过的继承人谈判,然后参与卖方的家务。**终,买家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他们面临着新的问题。卖方可能有几个继承人,有些继承人可能还不在国内。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通过外交途径提供服务。买房者在购买农村安置房时,只看到了比较低的价格,更加应该看到农村安置房的风险。购买农村安置房其实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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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2,鉴于以上分析,我认为: 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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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根据该政策,卖方不得在获得财产证明之日起五年后将房屋转让给买方。在漫长的五年中,房价的走势是不可预测的。当房价急剧上涨时,卖家可能会再次将房子出售给较高价的房屋。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搬迁单位可能在**终转让之前已经买卖了十几次。农村安置房购买者无法获得足够的销售合同保障。许多搬迁和安置的买家认为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房子已经支付,房子已经装修,卖家违反条约也无妨。但实际上,完成转让手续的买方将在法律上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买方搬出房屋。住房安置。第二,买房无法取得二次拆迁的利益。有些农村安置房会面临再次拆迁的情况。这时候拆迁办的补偿金额高于拆迁农村安置房的交易价格,卖方和买方经常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分配发生争议。从法律上讲,拆迁补偿仍属于卖方。其实卖方在收到购买后仍有权获得拆迁补偿。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中会出现不可预见的音素。比如:卖方在转让完成之前就已经死亡,卖方的继承人对合同提出异议,认为买方的价格太低了。买方必须与从未见过的继承人谈判,然后参与卖方的家务。**终,买家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他们面临着新的问题。卖方可能有几个继承人,有些继承人可能还不在国内。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通过外交途径提供服务。买房者在购买农村安置房时,只看到了比较低的价格,更加应该看到农村安置房的风险。购买农村安置房其实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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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由于安置房属于一些特定的拆迁安置修建的房屋,所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买卖和出售的,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达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买卖。2、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3、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5、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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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私有房屋,只要该房屋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均可上市交易。 您应在取得新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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